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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一季保险理财市场报告

发布时间:2009-04-15

市场篇

    一、一季度发展稳定,保费收入同比增长

    2009年一季度保险市场整体发展比较稳定,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有所增长,但同比增长速度与2008年同期相比明显下滑。2009年1-2月整个保险行业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123.17亿元,同比增长13.25%。其中财险险实现保费收入464.94亿元,同比增长11.38%;人身险实现保费收入165.82亿元,同比增长13.79%。

    2009年1-2月保险行业原保险赔付支出为528.59亿元,同比增长0.17%。其中财产险原保险赔付支出为227.15亿元,同比增长29.87%;人身险原保险赔付支出为301.44亿元,同比下滑14.56%。

    2009年1-2月总保费收入中各险种保费收入所占比例如图1所示。寿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72.74%,所占比重最大;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1.52%,所占比重最小。与2008年同期相比,各险种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无较大变化。

    从表2我们可以看出,2009年1-2月大部分财险公司发展情况良好,原保险保费收入有所增长。2009年1-2月人保财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207.07亿元,同比增长11.88%;太保财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62.84亿元,同比增长17.24%;平安财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57.46亿元,同比增长18.82%。三家财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之和,占所有财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67.70%。

    从对中外资财险公司的比较来看,中资寿险公司在市场份额上占有绝对优势。2009年1-2月,中资财险公司总保费收入为477.77亿元,占所有财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98.80%,外资财险公司仅占1.2%的市场份额。

    2009年1-2月大多数寿险公司发展情况良好,承保业务稳定,原保险保费收入有所增长。2009年1-2月中国人寿原保险保费收入为671.74亿元,同比增长12.59%;平安人寿原保险保费收入为273.18亿元,同比增长43.25%,保费增速较快;太保人寿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30.89亿元,保费收入同比下滑14.53%。三家寿险公司2009年1-2月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075.81亿元,占所有寿险公司保费收入的65.62%。从寿险业三大巨头保费收入情况来看,中国人寿和平安人寿承保业务都发展较好,只有太保人寿保费收入同比有所下滑。这主要是由于太保人寿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已经在积极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压缩保险期限短的银保趸缴产品,积极发展期缴型、保障型等保险业务。虽然太保人寿保费规模同比短期有所下降,但从长期来看,其寿险业务的结构将会得到优化,质量也将会有比较明显的提高,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从对中外资寿险公司的比较来看,2009年1-2月中资寿险公司占有的市场份额,远远大于外资寿险公司。2009年1-2月,中资寿险公司保费总收入为1575.93亿元,占所有寿险公司保费总收入的96.12%,外资寿险公司仅占3.88%的市场份额。从保费收入增长情况来看,中资寿险公司也好于外资寿险公司。从表3我们可以看出,在统计的26家中资寿险公司中,有10家保险公司出现保费同比下滑的情况,中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总体同比增长了15.98%;而在统计的25家外资寿险公司中,有12家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负增长,外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总体同比下滑了22.85%。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情况出现较大差异,与各保险公司产品结构有着很大的关系。部分外资寿险公司产品结构单一,过度依赖投资型保险,在投资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保费收入容易出现急剧下滑的现象。目前,大多数外资寿险公司已经在积极调整自己的产品策略,以顺应市场需求。

    从各地区保费收入情况来看,2009年1-2月绝大多数地区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有所增长。其中青海地区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较快,两个月实现保费收入2.74亿元,同比增长46.70%。从下表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地区间原保险保费收入差距较大的情况仍然存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原保险保费收入明显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其中江苏地区保费收入最高,西藏地区保费收入较低。

    2009年1-2月除集团、总公司本级外,北京、天津、浙江、广东、四个地区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负增长。这四个地区均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其保费收入同比下滑,主要和投资型保险销售不景气直接相关。

    二、市场频现假保单,保监会严厉打假

    近期,市场上频频发现假保单,从携程“保单门”事件到“恒亚迪”假公司假保单的曝光,假保单事件受到了保险机构、消费者等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假保单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保险公司的形象和信誉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针对假保单事件,保监会在2009年3月17日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下发《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保单等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各保监局严肃处理伪造和销售假保单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同时,保监会还要求各保险公司认真清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加强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禁止与未取得兼业代理资格的机构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目前,市场上发现的假保单以航意险为主,这主要是由于航意险期限短,出险概率很低,如果不出险,消费者一般不会发现保单有假。虽然假保单事件已经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厉打假,但假保单不可能一夜之间在市场上消失。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应仔细核实保单真伪,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政策篇

    一、2009年保监会拉开“监管大幕”

    1、分类监管

    2009年1月1日,分类监管制度正式开始实施。

    2009年1月4日,中国保监会接连下发了《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分类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两个文件,分别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制定了分类监管措施。分类监管主要是依据偿付能力充足率,公司治理、内控和合规性风险指标,资金运用风险指标,业务经营风险指标和财务风险指标五大类监测指标。保险中介机构的分类依据包括合规性和稳健性两大类指标。根据保险公司的风险程度,保险公司将被分为四大类,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将被分为三大类,并相应地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通知指出,保监会将在每年初根据上一年度审计后的数据,对保险公司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分类,从而决定监管措施。在此基础上,每季度评估一次,对年度评价结果和监管措施进行相应调整修正。

    分类监管的目标是防范风险,但是受到人力和物力的限制,监管部门往往采取抽查的方式,导致保险监管覆盖面低,检查力度不够,可能使一些存在或者潜藏风险的企业侥幸躲过检查。采取分类监管后,通过一定的指标将保险公司分类,监管的人力物力向重点公司倾斜,从而可以集中有限的监管资源监督风险较高、问题较大的企业,对其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跟踪分析,从而加大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力度。

    同时,需要明确的是,分类监管不能替代专项监管。分类监管作为一项着眼于风险控制的综合监管措施,是针对整个保险行业的综合评价;而专项监管是针对保险行业在一定时期出现的具体问题,所采取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2、保监会严查保险公司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

    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裴光指出:“数据是保险公司一切交易行为的体现,数据真实了,保险公司的经济管理行为才能全部准确反映出来,才能为监管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在我国保险市场中,虚挂应收保费、虚列营业费用、挪用侵占保费、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持续恶化,为防范和化解保险业财务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平稳发展,保险监管部门加大了对保险公司数据真实性的监管。

    2009年1月21日,保监会向各部门及各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保险公司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自查工作的通知》。随后,在2月11日保险会召开的通气会上,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裴光表示,2009年保监会将针对保险业市场规范秩序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并以保险公司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为突破口,采取保险公司自查和保监会、保监局抽查的方式进行阶段性的检查。

    第一阶段的重点是针对保险公司2008年全年的业务财务数据。其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开始全面的自查工作,并于2009年5月底前完成。自查机构范围包括各保险公司的总公司、省级分公司和地市级分支机构。在公司自查阶段结束后,保监会稽查局和各保监局要对公司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第二阶段的重点是加强对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的监管。裴光强调,下一步稽查工作的处罚重点将指向保险公司高管人员。按照保监会的最新规定,保险公司的决算报告必须由总经理和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联名签署,从而进一步明确了保险公司高管的责任。从2008年的经验来看,保监会处罚高管的层次在提高,责令停止新业务的时间在延长,监管成效也明显加强。另外,保监会还将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评估和检查。

    此外,保监会还将在分类监管的基础上,运用综合性检查引导指标,确定重点稽查对象,组织实施综合性检查。同时,对保险集团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稽查式调研。

    此次监管侧重于对保险行业市场行为和财务数据的监管。从近期保险公司相继出台的各项政策,包括对保险业产品结构和营销渠道的规范,我们可以看出,在保险业外部经营环境持续恶化,保险业自身存在的一些痼疾不断显现的背景下,保监会为避免行业性经营风险的爆发,加大了对保险业的整顿力度,力促保险业从外延式向内含式发展转变。

    二、寿险业力促结构调整,保险回归保障主业

    1、2009年2月2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连接保险销售管理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从2009年3月15日起,保险公司委托银行代理销售投资连结保险的,严格限制在银行理财中心和理财柜销售,不得通过银行储蓄柜台销售投资连结保险,并须针对投连险建立风险测评制度。同时,要求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对投连险销售的管理工作,确保通过合格的销售人员,经由合适的销售渠道,将投连险销售给具有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人群。

    为确保实现上述要求,《通知》还做出相应的配套规定,如要求投资连结险销售人员必须拥有资格证书,且应至少拥有1年寿险销售经验,并无不良记录;要求投资连接保险销售人员应接受不少于40个小时的专项培训等。《通知》还特别提到,保险公司应针对投连险建立风险测评制度。

    该《通知》是在现有《投资连结保险管理办法》和《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办法》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突出的问题做出的具体补充规定。下一步,保监会将积极推进保险销售人员分级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寿险产品销售资格考试制度,总结完善风险测评制度,研究完善销售行为管理,为下一步修订《投资连结保险管理办法》奠定基础,以形成统一完整的投连险销售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

    投连险较之于一般保险产品更为复杂专业,且偏重于投资理财。一方面对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有较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对投资者的持续缴费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有相应的要求,且要求投资者具备基本的理财知识。但在实际操作中,银行普通储蓄柜台的柜员理财知识不足,同时受到手续费等利益驱使,往往容易出现劝诱和误导的行为。而客户在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理财知识上都不尽相同,随着2008年资本市场的持续走低,使得各家保险公司的投连险收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与一些投资者的预期出现了一定差距。而部分保险公司在一些省市的分支机构还违规出现了承诺保底收益的情况,在局部地区造成投连险退保风波。鉴于此,保监会进一步加大了对银保渠道的监管力度。

    保监会对银保市场的整肃,如暂停新投连险产品及账户的批设,使得投连险销售规模呈现下降趋势,同时受到资本市场持续走低的影响,一些以投连险为主要产品的保险公司不得不改变营销策略。据悉,有部分公司或已完全停售投连险产品,或转而加大对保障型期缴业务,包括分红险等产品的销售,还有部分公司除现有银行理财中心等渠道外,开始转而寻找开拓其他销售渠道,如泰康寿险2008年与工行合作进行网络销售,推出e理财投连险。

    2、保监会进一步加强对银保业务的监管

    根据保监会的最新意见,各家保险公司的常规业务在公司总业务中占比必须大于10%,非常规业务占比必须小于90%。该意见并未以书面形式下发公司,但不难看出,与近期保监会下达文件要求调整保险结构,鼓励保险公司发展保障型长期型期缴业务的动向一致,同时,也可以看作是2008年保监会加强银保监管的深入。这里的“常规业务”和“非常规业务”,并非以保障型或者投资型的险种类别来划分,而是按照保险产品的缴费方式来划分,“常规业务”即期缴业务,而“非常规业务”即趸缴业务,多指银保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

    3、保监会联手银监会共同整顿规范银保市场秩序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加强银保业务管理视频会议上透露,保监会联合银监会决定开展整顿规范银保业务市场秩序的专项工作,其重点就在于对“销售误导、违规支付保险费”等银保业务突出问题的打击,从而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不难看出,监管部门此番大力整肃银保市场,主要是基于对保险行业风险防范和推动保险行业结构调整的考量。2008年保费收入的大幅增长与2008年上半年银保产品的火热销售密切有关,然而受到国内外不利经济形势的影响,居民可支配收入减少,银保产品新保单增速可能进一步下滑。同时由于资本市场的不明朗走势,银保业务缺乏投资收益的支撑,而老保单满期集中给付的压力增大,对部分保险公司的现金流造成了较为严峻的威胁,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4、2009年2月9日,中国保监会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加快业务结构调整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的指导意见》

    2009年2月9日,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快业务结构调整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的指导意见》,明确将进一步促进人身保险行业业务结构调整,鼓励各保险公司大力发展风险保障型、长期储蓄型业务。

    对于理财型寿险产品,《指导意见》规定,万能险、投连险可以提供持续奖金,并统一了给付口径,以鼓励消费者长期持有保单或持续缴费。为防范风险,《指导意见》强调资产匹配管理,要求公司设计产品时应充分考虑本公司实际的资金运用能力,配置资产时应实现资产回报率与产品预定的投资回报率相匹配。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指导意见》还特别指出,严禁通过宣传误导、降低退保费用等手段诱导消费者提前解除保险合同。

    从2009年以来保监会出台的一系列措施可以看出,2009年将会是保险业结构优化和回归“保障”主业的一年。保险业结构优化,就是要使保险业从投资型趸缴型为主的业务结构向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转变,特别是对于寿险行业来说,就是要使内含价值高、抵御金融危机风险能力强、业务稳定性好的长期期缴保障型寿险产品成为业务主流,使得保险业回归到“保障”的核心业务上,促使我国保险业平稳持续发展。

    三、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扩大

    1、2009年1月15日,中国保监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十项措施及金融‘国九条’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保监会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保险业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784.1亿元,比2007年增长39.1%,是自2002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保险业总资产3.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5.2%;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3.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4.3%。受央行连续大幅降息和资本市场持续低迷影响,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降幅明显。为有效防范资本市场风险,优化保险资金结构,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进一步扩大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呼声愈来愈高。

    在保监会此次出台的《措施》中,就明确规定了保险业应“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一方面,保险机构的投融资活动能够更好地解决我国基础设施项目和关系国家战略的能源、资源等产业的龙头企业建设和发展的资金来源问题,稳定和优化重要基础设施和相关龙头企业的股权结构;另一面,有利于进一步扩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

    2、将稳妥推进股权投资

    《措施》指出,保监会将在规范市场运作行为,健全风控机制的前提下,引导保险机构稳步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电力等基础设施项目,稳妥推进保险公司投资国有大型龙头企业股权,特别是关系国家战略的能源、资源等产业的龙头企业股权。

    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主任周道许表示,国务院宣布允许至多2000亿元人民币的保险资金用作股权投资。同时,其主要以国内大型资源和能源公司为目标。

    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向基础设施、优质企业股权和经营性物业的放开,将有助于保险企业摆脱目前对资本市场和利率的过度依赖,提高保险资金投资收益。

    目前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往往由中国平安、中国人寿等保险巨头主导,其巨大的项目投资金额以及对人员设置和风险控制的规定,使得中小保险公司参与的机会很小。对大多数的中小保险公司而言,更多的是将关注集中于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开放,特别是无担保债的开放。

    3、将积极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债券投资

    保监会政策研究室主任周道许说,保监会将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加大债券投资,鼓励保险公司购买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同时他还表示,保监会相关部门将在2009年研究加强保险资金债券投资信用风险评估系统建设的相关办法,鼓励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在公司内部建立信用评级体系。

    4、将允许中小保险公司直接入市

    2009年2月21日,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主任孙建勇透露,保监会将允许一些具备条件的中小保险公司直接投资股票。此前,除了一些大中型保险公司可以直接投资股市外,中小保险公司投资股市,一般是通过其他资产管理公司或者基金公司来间接进入股市。据悉,中小保险公司直接投资股票市场的实施细则有望在3月份出台,监管层将以“备案制”取代以往经常采用的“审批制”。而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和以往投资业绩,将是决定中小险企能否直接投资股票的定性和定量标准。

    中小保险公司直接投资股市,能够减少手续费支出,降低投资成本,使资产配置结构更加灵活。对于一些在市场具备竞争力、投资能力较为稳健的保险公司而言,直接投资股市,将一定程度上增加其整体竞争力。

    此外,保监会还将推出一系列新的政策,放宽保险资金投资范围,优化保险资金投资结构。这个新的政策组合包括:增加债券投资品种、提高债券投资比例、逐步开放一些无担保债券和资产证券化发展。

    四、规范航意险市场,严查中介市场

    中国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保监局下发了《关于停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从2009年3月1日起,一律停止以手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其目的在于,由于未实行实名制,使得手撕保单的销售方式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保单上未记载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信息,未能及时进入公司业务系统。如果发生保单毁损或遗失,可能会出现保险公司难以确定出险乘客是否购买了保险,导致保险公司错赔、漏赔甚至拒赔,造成受害人及其家属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2009年1月1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开始试行。在现阶段,保险中介领域存在三大风险,包括非法集资、涉嫌传销以及自己印制保险公司单证、非法从事保险业务等风险;保险中介集团化发展所带来的风险;国际金融危机通过保险中介领域向国内传递的潜在风险。

    2008年北京大润保险经济有限公司在江苏地区涉嫌非法集资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使得监管部门将保险中介非法集资、涉嫌传销、私印单证的为题,作为2009年的监管重点。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各保监局要主动排查隐患,及时化解风险;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严重违法违规的保险中介结构及从业人员,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针对各地连续发生的保险中介机构挪用侵占保费案件,中国保监会于2009年1月14日发布了《关于遏制保险中介机构挪用侵占保费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明确表示将规范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收取保费业务管理,严厉打击保险中介机构挪用侵占保费违法违规行为。保监会出台该通知主要是针对车险市场中中介机构侵占、挪用保费的不规范行为,具体规范细则可以概括为三点:

    第一,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对代理机构代收保费的风险监测,及时催收逾期未交保费;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应设立和管理代收保费账户、客户资金专用账户;

    第二,要求各地保监局如发现中介机构由于自身管控不力存在引发或纵容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侵占挪用保费的行为时,应从快从严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应移交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

    第三,要求各保监局如发现保险公司以委托代理机构收取的保费未到帐为由,拒绝承担保险合同义务,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应予以严惩。同时,督促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加强风险自控、完善内部约束制度。

    另外,近期个别地区出现了机票代收网点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伪造并销售假航意险保单的严重违法行为,引起了保险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的强烈不满,对保险市场造成了严重危害。

    2009年3月17日,中国保监会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同时下发《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保单等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各保监局严肃处理伪造和销售假保单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同时,保监会还要求各保险公司认真清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加强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禁止与未取得兼业代理资格的机构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机构篇

    一、保险机构投资趋于谨慎

    2009年一季度,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保险企业延续了自去年以来增加银行存款、放缓投资增速的谨慎态度,保险投资出现了连续3个月来递减的局面。

    数据显示,2009年1月份保险业资产总额为3.38万亿元,同比增长15.62%。其中,银行存款8194.8亿元,同比增长13.32%,较去年12月份环比增长1.33%;保险业投资规模2.236万亿元,同比增长17.21%,较去年12月份环比下降0.45%。2009年1月保险投资规模环比下降,说明目前保险公司对保险资金运用更为谨慎。

    2009年2月份保险业银行存款为8884.62亿元,较上月增加689.82亿元,较2008年末增加797.07亿元,连续3个月出现正增长。2月份保险业投资规模为2.206万亿元,较上月为减少308.85亿元,较2008年末减少402.45亿元,保险业投资连续3个月出现负增长。

    不难看出,2009年一季度,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上仍持谨慎保守的态度,银行存款依然是保险资金规避风险的选择。但是目前低利率的市场环境,尚不明朗的股市走势,不断受挫的债市收益,使得保险资金未来投资收益情况不容乐观。因此,保险公司也需要进一步扩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以求发展。

    二、各险企在新形势下调整经营策略,力促行业转型

    在经济形势尚不明朗,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之下,各家保险公司在2009年经营策略的选择上表现得更加谨慎,几乎都将“稳定”和“保增长”作为其阶段性的发展目标。

    中国人寿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任务是“防止业务大起大落、确保业务平稳增长、防止效益大增大减、确保效益持续改善、防止队伍大进大出、确保队伍稳健发展”,并在总的思路“调结构、增效益、防风险、稳增长”下提出了“四优化”,即产品、效益、渠道和资产结构的优化。同时,中国人寿还提出将调整业务结构的做法,重点则放在利润贡献率的提高上。

    太平洋保险将提升可持续价值增长的综合能力,作为2009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具体策略包括着力优化业务结构、促进以价值增长为导向的业务发展;转变业务增长方式,加快产寿险核心业务的产品开发和创新;加强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建设,重点控制经营风险;进一步发挥集团各中心功能,稳步探索推进分公司集中化管理与组织架构改革,不断提高集约化水平和共享程度。

    此外,各家保险公司正逐渐改变过去重保费轻服务的经营理念,积极进行客户的深度挖掘,提供更能满足市场需求的差异化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一些保险公司在保险产品的设计上,更加注重创新,如长城保险“金禧年金”产品的推出,就是为了弥补目前市场上诸多养老保险产品在未来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和客户自主规划性上的不足,在产品形态设计上实现了领取时间、额度等多个方面的“自助”,使产品设计更加人性化。

    保险公司也更加注重市场的细分,如华泰人寿就针对家政服务市场迅速发展,家政人员相关保障相对匮乏的现状,推出了“爱心阿姨保障计划”,为家政服务人群提供保障。

    目前,随着监管部门的大力推动以及保险经营外部环境的恶化,“调整结构”、“注重保障功能”,追求长期可持续发展等观念正逐渐成为保险业界的共识。最大限度地发挥保险保障功能,通过保险保障功能的升级换代来实现我国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国保险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我国保险业在新形势下的明智之选。

    三、银保手续费争议升级

    因不堪高手续费的重压,江西省宜春市和南昌市保险行业协会分别投票决定,自2月12日和2月20日起,停止委托当地邮政局及邮政储蓄银行代办保险业务。

    在银保业务合作中,我国保险业几乎没有议价的能力。此番强硬表态,主要是由于银行在银保市场遇冷的情况下,仍旧大幅提高银保手续费,使得保险公司本已所剩无几的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银行索要高额的手续费,一方面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加大了经营风险;另一方面,部分银行及其销售人员,容易受高额佣金的驱使在销售中出现“劝诱”、“误导”等行为,从而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利益,透支了银行的信用,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形象,为银保产品的大面积退保埋下了隐患。

    银行和保险的此次博弈,从银行的角度看,在于其掌握了广泛的网点和丰富的客户资源,因此取得了“议价”的权力;从保险业的角度看,由于我国保险行业内部难以形成合力,面对银行的“强势提价”,往往倾向于行业内变相杀价的恶性竞争行为。而部分小公司为迅速抢占市场,大幅提高手续费。在其扰乱市场秩序的同时,也提高了银行对银保手续费的期望值。

    因此,在银保双方的博弈中,我国保险业居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此时,就需要保险行业协会发挥自身协调和约束的能力,集合保险行业的力量,谋求在一个更为“平等的地位”上和银行展开对话。此外,目前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基本表现为低层次的渠道共享、资源共享和信息共享,其有限的利润空间,难免造成利益双方的摩擦。因此,在银行和保险的合作上应重视保险深度的挖掘,在已有客户的基础上开发更具特色的产品,在双方的合作上采取战略性的股权合作模式,以期实现银保双方的共赢。

 

产品篇

    据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统计,2009年第一季度保险公司共推出30款保险理财产品,其中分红险16款、医疗健康险4款、保障保险3款、养老保险1款和附加保险6款。推出新产品的公司包括:太平人寿、华泰人寿、长城保险、信诚人寿、招商信诺、太保寿险、人保健康、中意人寿、阳光人寿、中德安联、友邦保险、昆仑健康、泰康人寿、光大永明、瑞泰人寿、国泰人寿。

    一、分红险挑起“2009年开门红”重担

    2008年上半年,我国寿险市场上投资理财型业务发展过热,到了下半年,在监管部门的引导下,大部分寿险公司开始下调万能险结算利率,控制或停售投资连结保险,在个险渠道加大保障类业务,在银邮渠道加大期缴产品的销售力度。进入2009年,结构调整被定位为寿险业全年的核心任务,寿险市场上保障类业务占比逐步上升,万能保险、投连险等偏重于投资理财功能的业务占比逐步下降。

    据相关数据统计,2009年第一季度分红险挑起大多数保险公司开门红的重担。不过,绝大多数的保险公司并没有专门开发新的分红产品,而是凭借以往的热销产品作为2009年初的备战武器。除了泰康人寿和平安寿险尚且有将万能险作为2009年的主推产品名单外,中国人寿、太保寿险和新华人寿等保险公司都开始着力推行各自的分红产品。

    二、万能险结算利率普遍下调

    自2008年9月开始,相继有20余家保险公司下调了万能险产品的结算利率,唯独平安人寿从2008年10月以来,一直保持在5.25%,高出同业中的平均水平1%左右。

    2009年3月,平安人寿也宣布下调万能险结算利率,个人万能险、个人银行万能险的结算利率从5.25%分别下调至5%、4.7%。受到投资收益率下滑和万能险平滑准备金消耗较大的影响,万能险的结算利率还将呈现下调趋势。

 

一季度投连险收益分析

    投连险所连结的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的基金。根据它们所持有不同风险类型的投资标的的比例多少,我们将投资账户划分为进取型、平衡型、稳健型和保守型四种类型,风险程度依次从高到低。通过对各投资账户收益率的统计和分析,可以使我们了解到它们的投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009年一季度共有159个投资账户纳入此次的统计分析,其中包括进取型投资账户63个、平衡型投资账户34个、稳健型投资账户40个以及保守型投资账户22个。通过对单位净值数据的收集和统计,我们得出这些投资账户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25日的收益率,该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收益率=[(2009年3月25日投资单位卖出价-2008年12月31日投资单位卖出价)/2008年12月31日投资单位卖出价]×100%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1)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卖出价即为投资账户的单位净值。

    (2)若保险公司未在公式中所指定日期评估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卖出价,则该日期的投资单位卖出价以上一个评估日期的投资单位卖出价代替。

    股票市场在经历了2008年的下跌行情之后,2009年初出现回暖迹象。截至3月25日,上证指数上涨25.85%,深证成指上涨35.01%,反映大盘蓝筹股表现情况的沪深300指数上涨32.11%。基金市场上,2009年1月1日至3月25日这段时期内,中证股票基金指数上涨20.83%,中证混合基金指数上涨16.09%,中证债券基金指数上涨0.38%,中证货币基金指数上涨0.34%。因此,2009年一季度股票市场表现出较强的上升势头,而债券市场则显得低迷。

    受到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影响,投连险投资账户在2009年1月1日至3月25日这段时期内,净值上涨的共有138个,占所有投资账户数量的86.79%。其中,进取型和平衡型账户几乎全部呈现出正收益率,而净值下跌的账户中多数为稳健型账户。

    一、股市回暖带动进取型投资账户全面上涨

    表7为2009年一季度投连险进取型投资账户的收益表现及其排名状况,账户数量共计63个。进取型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股票型基金,另有小部分比例投资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资产,因此其受股票市场的影响较大。本季度股票市场有较大幅度的上涨,使得所有进取型投资账户的净值均出现上涨。

    其中,净值上涨幅度最大的是光大永明的指数型投资账户,收益率为超过30%;排名第二和第三的依次是招商信诺的成长型账户和太平洋安泰的指数成长型投资账户,收益率均超过25%。若以中证股票基金指数(该指数本季度上涨20.83%)作为进取型投资账户的业绩基准,则如表所示,有9个进取型账户表现有优于该业绩基准,占比为14.29%。

    二、资产配置全面均衡,平衡型投资账户表现不俗

    表8显示了2009年一季度投连险平衡型投资账户的收益表现和排名情况,账户数量共计34个。平衡型投资账户的投资标的包括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且不同风险类型的资产的投资比例相对平衡。从表中可以看出,平衡型账户中仅有太平人寿的精选平衡型账户出现净值微跌的情形,跌幅为0.02%,其余33个账户均表现为正收益率。

    若以中证混合基金指数(该指数本季度上升16.09%)作为进取型投资账户的业绩基准,则仅有华泰人寿的平衡型投资账户的收益表现强于该业绩基准,其净值上涨19.30%。另外,收益排名第二和第三的平衡型账户依次是联泰大都会的5545平衡型投资账户和中国人寿的平衡增长投资账户,收益率均超过15%。

    三、受债市低迷影响,稳健型投资账户整体走低

    表9所示的是2009年一季度投连险稳健型投资账户的收益表现及排名状况,账户数量共计40个。稳健型投资账户主要的投资标的是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另有小部分比例投资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因此其受债券市场的影响较大。由于2009年一季度债券市场的低迷表现,因此多数稳健型投资账户的净值上涨幅度较小,且有17个账户的收益率为负,占比42.5%。一季度中证债券基金指数上涨0.38%,若以此指数为稳健型投资账户的业绩基准,表现优于该指数的稳健型账户共有18个账户,占稳健型账户数量的45%。

    具体来看,中美大都会的3070稳健型投资账户收益排名第一,净值上涨6.24%。排在第二和第三位的依次是联泰大都会的3070稳健型投资账户和金盛保险的稳健投资账户。

    四、投资集中货币市场,保守型投资账户涨多跌少

    表10所示的是2009年一季度22个投连险保守型投资账户的收益表现和排名情况。保守型投资账户的投资标的全部或几乎全部为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市场工具,因此该类型账户主要受货币市场的影响。

    从表中可以看出,有19个保守型投资账户的净值均出现上升,但升幅均在1%以内。其中,平安人寿的保证收益投资账户的收益率最高,净值升幅为0.81%,其余账户的收益率均在0.3%以下。若以中证货币基金指数(该指数本季度上涨0.34%)为保守型投资账户的业绩基准,则仅有平安人寿的保证收益投资账户的收益表现强于该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