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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可不能瞎折腾

发布时间:2009-06-17

    ■ 益智

 

    5月25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末端有研究开征物业税字眼,财政部某副部长611日在北京开大会时又强调了这一点。我周围有房的教师们很担心:工资本来就不高,按揭去掉一块,再交税的话,负担会否太重;无房的在读大学生也迷茫:房价本来就高,买了还要每年再加税,怎么还敢买房?

 

    当大家问我会不会真的征收物业税时,本着做证券投资咨询的经验,我断然回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绝对不会。理由就是民心所向。其实这一点政府更是心里如明镜似的,因为征税的权利,事关政权生存的权利。就在527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调整正式出炉,而房地产项目的资本金比例自1996年资本金比例制度建立以来也首次调低。其中,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从2004年的35%调低至20%,恢复到1996年的水平。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受此影响,当天股市房地产板块集体走强,大涨3.81%,如果没有前两天的物业税政策的忽悠,恐怕要涨停啦。说到这里,大家还不明白吗?原来所谓物业税消息在时隔两年后此时出现更多意义上是一个针对利好政策的对冲手段,当然也有呼应两年前大张旗鼓的物业税讨论之意,想当初全球经济形势一片大好,国内房价也高涨,应该是推出物业税的好时机,但没想到“黑天鹅效应”来得如此之快,短期不可能发生的事马上就发生了。经济的快速萎缩,美国的房产危机使得当初理直气壮的人士噤若寒蝉,然而去年11月份至今的房地产“小阳春”,他们也可活动活动筋骨了。但这类动议绝对是借对冲利好挽回面子之举,从《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行文中物业税在最末也可看出,只是因其涉及面广,才牵动了大众的神经。

 

    实际上,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缴纳一定的税金,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对房地产征收物业税,并以财产的持有作为课税前提、以财产的价值为计税依据。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并使物业税的总体规模与之保持基本相当。这样一来,物业税一旦开征,将对地方政府、消费者、投机者的经济行为会产生巨大的冲击。所以,我认为绝不能拿这种重大税种作为普通的调控工具瞎折腾,记忆犹新的是,两年前的530事件,因为股市涨,在国际惯例印花税率极低的情况下,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当时的0.1%调整为0.3%,因此股市跌,到了去年又降为实际的0.05%,一年之间振幅高达6倍。那么是否未来若出现不可控因素时,把假定已推出的物业税再取消呢?

 

    许多学者都就物业税发表了不同意见,有的激烈反对,从程序到技术甚至到人性,从取暖费收取导致的部分北方城市假离婚推断出物业税会导致全国真假离婚潮;有的坐拥数套豪宅的专家却大呼支持物业税,只是也强调这是比较困难的过程,因为可能他们知道目前拿物业税说事完全是折腾,但又要代表缺钱买房的普通民众利益,通过树立为民请命的形象赚更多的钱买更多的房子。

 

    其实,税收代表的是政府权威,不能把它与其他经济调控手段等同运用,如果运用不好,负面影响就不仅仅限于经济领域了。有趣的是,国家发改委611日提出了一份旨在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20条意见,表示尽管目前四万亿中央政府投资已经初见成效,但是一些地方已经出现后续项目储备不足的情况。而一旦两年后中央新增投资计划用完,而民营投资还没有起色的话,留给中央继续实施宏观调控手段的余地就很小了。物业税涉及民生的根本,对民间经济的信心影响很大,在讨论和实施方面绝不能与大政方针南辕北辙。

 

    送给研讨物业税问题人士一句话:胡锦涛总书记的——“不折腾”。

 

    (浙江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上海中大经济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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