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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9-02

 

背景:6月,武汉市余家头小区三期经济适用房摇号发生“六连号”事件,在5000多名申购者仅有124户能摇中的情况下,出现“六连号”的概率仅有千万亿分之一;8月,石家庄出现大量经济适用房遭弃购的现象。同样的事情在07年和08年还发生在济南、杭州、广州、深圳;河南须水4年的时间,经适房划拨用地建起的却是12幢豪华别墅…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公布的上半年经适房建设情况,从另个一角度说明了该项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并不顺畅。上半年全国各地新开工经济适用房3388万平方米、48万套。而去年底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2009年到2011年,全国将平均每年新增13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据此计算,上半年的开工量仅占今年应完成平均数的37%

 

热点:经适房尴尬的进退

 

   

 

坚持经适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现阶段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仍有现实意义。 “6连号”事件的本质在于内部管理和审查机制,而非经适房制度本身的问题。——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

 

    不但不能取消,还要多建。在当前房价高企的时候,百姓的住房压力越来越沉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买不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虽然是半商品化的,但毕竟还是一种保障性住房,应该在这样关键的时刻发挥重要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

 

 

 

停建经适房:

 

    经适房应转变为廉租房。除了廉租房,其他类型的住房供应都交给市场。廉租房的资金来源、房价估算等问题不能靠市场化解决。廉租房的“民生”属性,从土地供应、资金供应、交通规划等方面,都应该得到充分的政策优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

 

    经济适用房破绽百出,应该走出历史舞台,融合到一般商品房的概念中,让市场解决它的配置问题。应加强廉租房的管理,使之成为解决低收入居民住房的有效方式。对于高于最低收入阶层,又不能顺利取得产权房的”夹心层”,应推出经济试租房,使之能够满足毕业而未婚的大学生群体的现实需要。——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经济适用房在制度设计上是千疮百孔,基本上是不可持续的。厦门现在已经基本没有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规定的保障对象,即拥有厦门当地户籍的低收入家庭,已经通过各种保障方式,获得了住房或政府补贴,没有必要再大规模建设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制度设计在一开始就存在着先天的缺陷。制度本身就会让操作层面出问题。第一个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它破坏了现有的市场机制。如果有一个价格低于市场的价格,这个就会形成事实上的不公平。第二个问题是差价,只要是同样的物品有不同的价格,就一定会诱发腐败和欺诈。第三个问题,经济适用房在技术上没有办法显示一个人真正的财务状况。住宅的产权长达70年,人的寿命也很长,就是说和政府的合约是相当长的。在使用期间,这个人现在很穷,你能保证他五年以后、十年以后还穷吗?或者说现在的富人以后会不会变成穷人呢。当个人的收入状况在不断变化时,政府无法确认这个人是否有无资格享受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惟一的办法就是限制它的出让。——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常务理事、厦门规划局局长赵燕菁

 

    政府要保障弱势人群,就要多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贫困家庭买不起,还容易滋生腐败。——河南中陆地产董事长王超斌

 

    应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对于“夹心层”以租房解决住房问题。经济适用房管理成本高、控制难度大,而且寻租空间大,建议取消。——全国政协委员、林达集团董事长李晓林

 

    在大部分城市停建经济适用房,仅对城市旧城改造回迁的人群保留部分经济适用房保障权利,尽量多建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来解决低收入者和“夹心层”的住房难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兆泰房地产董事长穆麒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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