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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与银行的竞合进行时

发布时间:2010-06-30

 本报记者 刘静

    6月21,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将依法接受央行的监督管理;未经央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办法》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时,应当先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对于那些在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已有260家非金融机构法人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了支付业务登记材料。

    2005年的征求意见稿以及2007年、2009年的修改稿之后,这份管理办法最终出台历时五年。根据《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主要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央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四部分。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均属于管理之列。据记者了解到,由于该《办法》针对的是非金融机构,最快于8月上线的超级网银”——央行研发的第二代支付系统属于金融机构体系,不在管理范围内。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马云在2005年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首先提出来的,在网络交易的环境中,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提供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第三方应运而生。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够整合电子商务中的资金流(银行),信息流(交易订单)和物流(物流公司),建立诚信环境,这些是传统银行做不到的。其实,电子商务于1999年就开始兴起,但一直得不到发展。20037月份,淘宝网开通,交易表现也不理想。8月份支付宝开通以后完成了第一笔通过支付宝进行的交易,自此,在淘宝网、拍拍网等网站上进行CtoC交易的,基本都使用这种第三方交易。易观国际近期发布的《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季度监测》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081.6亿元,其中互联网支付达1999.4亿元,环比增长13%,季度支付笔数为7.29亿笔。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服务界限早已超过了网购。拿领军者支付宝为例,它除了开展公共事业缴费外,还在尝试添加各种交费项目,如与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浙江省司法考试中心、江西自考中心等多家教育机构的合作,未来将为报考者提供线上交费服务。据艾瑞咨询的调研报告,仅以2008年的数据来看,在使用网上银行完成支付缴费的用户中,有54.8%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接入的,超过了直接登录网银进行在线支付的用户。

    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被争夺后,在日益重视个人用户及网上银行建设的双重作用下,第三方支付的用户导入对银行的重要性极其明显。

    光大银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李坚表示:2008年与支付宝开展合作以来,公共事业缴费99%的增长额都是来自支付宝客户。在华夏银行与国内领先的电子支付平台——环迅支付继电子支付业务达成人民币网关接入合作后,日前双方又正式开通了环迅支付旗下的C.A.T.(信用卡授权支付系统)通道。即日起,华夏银行的信用卡持卡用户可直接使用更为便捷的C.A.T.支付通道完成支付结算。2009827日,易宝与中信银行联合推出业界首张公益信用卡,为银行带去了大量信用卡用户。易宝还联合中国银行、中国联通举行全国性异业合作促销活动,使中国银行网银交易量获得了500%的增长。

    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公司总裁助理樊治铭在2009年就公开表示,从20053月,支付宝与工行率先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协议以来,支付宝几年内与包括六大国有银行在内的50多家银行达成了合作。

    “合作共赢一定大于竞争,主要表现在增加收入、增加用户、提升品牌、创新产品、探索模式等五个方面。作为早期第三方支付公司西部支付创始人、现任易宝(YeePay.com)创新中心总经理的白川先生坦言,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注定是一场持久的恋爱,双方通过创新的合作将产生新的赢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