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报客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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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33客户问答

发布时间:2010-11-17

    客户问:听说从201011月底开始,在建行新办理的借记卡,需要主动申请开通ATM自助转账功能,那对我以前办的借记卡有影响吗?我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这个业务呢?

    95533答:为了更好的协助客户有效控制银行卡ATM自助转账风险,建行开发了银行卡ATM自助转账签约服务(限建行的借记卡和准贷记卡)。从20101121日起,新开银行卡必须经持卡人主动申请并经书面确认才可开通ATM自助转账功能,开通时可以同时设定每日转账限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一持卡人账户之间转账,且发卡机构能有效识别转出、转入方为同一持卡人账户的,不受限额限制)。对于20101121日之前开立的银行卡则统一默认开通ATM自助转账功能,每日累计转账限额为5万元(含5万元,原在建行签约过自助转账限额的银行卡除外)。如客户需开通、关闭银行卡ATM自助转账功能或设定每日转账限额,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建行柜台办理。为方便客户操作,针对建行网上银行客户开通了对签约账户进行开通/关闭ATM自助转账功能或设定转账限额的功能;电话银行客户开通了对签约银行卡账户关闭ATM自助转账功能或设定转账限额的功能。

    客户问:我前段时间在建行购买了国债,但还未到期,因急需资金,想了解下可否提前兑付?如可以,是否会收取手续费?

    95533答:不同种类国债提前兑付的规定是不相同的。凭证式国债在购买后即可提前兑付;储蓄国债(电子记账)购买后持有时间不满半年能否提前兑付,每期的规定不一致,您可通过拨打95533或通过建行柜台了解;记账式国债在发行期结束后,上市流通之日即可通过银行卖出,如建行2010年记账式国债(三十五期),发行期为114日至118日,上市流通日为20101110日,即您认购的记账式国债可于20101110起可通过银行卖出。办理提前兑付时,2001年(含2001年)以前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按兑付本金的2‰收取手续费,2002年以后发行的按照兑付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储蓄国债(电子记账)需按照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记账式国债则按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需支付手续费。(电话银行成都中心耳麦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