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报客户版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今日建行 >> 建行报客户版

团购的“理财” 难散的风险

发布时间:2011-03-09

 王增武

    作为一种新兴而又时尚的购物模式,团购已悄悄潜入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团购全称为团体购物(B2T,Business to Team),意思是认识或不认识的消费者联合起来,一起与商家谈判以提高谈判能力,从而求得最优价格的一种购物方式,其含义与家具购买中集采的意思相差无几。团购模式自古有之,当前迅速扩散的动力之一在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团购模式起源于美国于的“Groupon”,在其发展初期的不到2年的时间内,其业内估值就超过了13.5亿美元。

    就国内而言,团购最早始于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目前已在全国各大城市得以迅猛发展,成为消费者追求的一种现代、时尚的购物方式。作为一种简单直接的处理方式,监管机构通过设定投资门槛来区分理财产品购买群体中的合格投资者和非合格投资者,从而实现将合适产品卖给合适投资者的销售适应性原则。另外,为实现投资收益与投资规模的匹配,发行主体通常会引入资金阶梯型支付条款,即投资者投资的资金规模越大,产品的收益越高。

    恰恰是上述两种结构化安排让团购嗅到了商机。中铁信托·极元汇利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就引入了团购模式,投资门槛从规定的100万元直线下降到30万元。产品预期收益是6.00%提高到6.50%,团购者宣称单笔购买50万元以下者,产品预期年化收益是6.00%,单笔购买50万元以上者,产品预期年化收益6.5%”

    20101月,光大银行发售的阳光理财A计划2011年第二期产品引入了团购策略,名曰理财一起团一年期美元产品团购计划。老客户只要带领一位新客户团购理财产品,即可以以普通客户的购买金额享受高端客户的产品收益,预期最高收益水平4.3%,高于普通客户产品预期收益水平30个基点。单个团购客户都将单独完成自己的产品购买流程(包括独立进行风险评估、签署独立的购买协议等)。

    欣喜之余,我们还应冷静思考。团购理财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消费模式,除具备传统团购的信息透明度不高、售后服务不完善、发生纠纷不易处理等相关风险外,还有如下四个方面的潜在风险:

    第一,弱化了有效监管的效力,资金门槛高低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区分合格投资者和非合格投资者,团购却使这一监管措施失去效力。

    第二,增加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水平的错配风险,虽然发行主体声称单个团购客户都将单独完成自己的产品购买流程(包括独立进行风险评估、签署独立的购买协议等),如果团购者只可以购买当前产品,那风险评估又有何用?如果可以购买其他产品,那表明拉来客户就可以增加收益,这与饱受诟病的传销策略又有何异?

    第三,违背了产品设计初衷。银行理财产品是一种满足不同客户投融资需求的多样化投融资工具,每月千款产品发售量的初衷也是于此。如果大家一起团购某款产品,那也就失去了银行理财产品的应有之意。

    第四,提高了维权成本。在极端情形下,一旦产品出现亏损和出现法律纠纷,团购成员该如何维权?是通过团购负责人,还是直接与发行主体面对面处理?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产品中心)

    (文中观点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指导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