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 从发力到放缓
■ 张瑾
从2007年3月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的开业,村镇银行作为一种新兴金融机构正式亮相已经过去了四年的时间。四年间,监管部门不断在政策上加大发展村镇银行的力度,使这个金融家族的新成员逐渐为大众所熟知。银监会年报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设立村镇银行349家。而根据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的要求,截至2011年末将在全国设立1027家村镇银行。显然这个速度离监管部门的目标尚有差距。
为了完成村镇银行“三年规划”的既定目标,银监会于2010年5月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发起设立30家以上村镇银行可申请组建村镇银行控股公司”,作为村镇银行发起人生力军的城商行热情空前高涨,村镇银行抢滩布点似乎有了加速度。而事态的变化总是出人意料,时隔一年后,今年4月,银监会明令“城市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暂缓审批”,对于“三年规划”目标,银监会官员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也称2009年的工作安排只是个指导性计划,并不是非完成不可的任务,保质发展才是关键。种种迹象表明,监管部门放慢了发展村镇银行的脚步,1027家村镇银行的目标终被搁浅,“三年规划”很快在业内成为了一段“旧话”。
从“发力”到“放缓”,不同的态度可以解读为金融监管部门对于发展村镇银行在政策和制度层面复归理性,而从村镇银行自身生存的前景来看,监管部门提出的“保质保量”发展似乎不容乐观。
村镇银行实施主发起行制度,银监会规定主发起行占股不低于20%,各地的情况还略有不同,像北京地区要求不低于60%,广东地区要求不低于30%。目前村镇银行的发起主体以城商行和农商行为主。主发起行制度的目的主要是源于风险承担机制,通俗地解释就是“发起人埋单”。“如果单从经济收益上来看,主发起行并没有很大的动力,不划算。”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的曾刚认为,“目前金融机构愿意做主发起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出于发展战略的考量,再一个就是跨区域发展的需要。而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如何调动大银行参与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工行、建行、农行、交行共开设了18家村镇银行,而由城商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却有87家,从数据来看,大银行试水村镇银行的态度并不积极。而银监会的“暂缓审批”令无疑又给城商行兜头浇了一盆冷水,这使“保量”的前景变得暗淡。
从“保质”发展来看,经营创新乏力已经成为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相当大的障碍。事实上,脱胎于孟加拉国尤努斯“穷人银行”的理念,“引导各类资本到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足、金融竞争不充分的地区”是设立村镇银行的目的,但仅从村镇银行的选址偏好来看,“经济环境好”的村镇受到更多的青睐,而这些地区相对来说也是“金融竞争充分”的地区,再加上金融产品的同质化现象,缺乏差异化的定位最终导致的是村镇银行的发展步履维艰。“中国的农村不缺大血管,缺的是毛细血管,就是能够有效地在村一级、在最基层提供金融服务的多元化的金融机构。”金融专家的观点也佐证了这一现象。
当然,关于村镇银行还有诸多问题没有答案,风险承担、资金来源、监管标准、政策支持等等,但并不影响村镇银行这一新兴金融机构对未来金融格局的改变,事实证明,它的出现对于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金融服务之路已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就在5月11日,浙江省苍南村镇银行龙港支行开门营业了,这是建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中,首家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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