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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地杠杆

发布时间:2012-03-07

    知识面、操纵技能或理财天赋并不是投资信托唯一的魔法。投资信托还拥有杠杆这个法宝。1929年夏天,人们开始关心高倍杠杆信托、低倍杠杆信托或非杠杆信托。

    根据著名的物理学定理可知,支点附近一个很小的动力会对阻力点产生巨大作用。在投资信托中,杠杆是这样发挥作用的:通过发行债券、优先股和普通股来购买品种不同的股票组合。当采用这种方法购进的普通股价格上涨(人们总是这样假设股价走势)时,信托中债券和优先股的价格基本不变。因为债券和优先股的价格是固定的,派生于一个特别规定的回报率。投资信托所持有的证券组合因增值而产生的利润,全部或大部分分配给投资信托的普通股。结果投资信托的普通股价格奇迹般地上涨。

    我们来举例说明,假定有一个1929年发起的投资信托,资本金是1.5亿美元——该规模接近于当时的真实情况。我们进一步假设。1/3的资本金是发售债券的收入,另外1/3是发售优先股的收入,其余部分是发售普通股的收入。如果把发售债券、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全部所得1.5亿美元都用于投资,并且所购买的证券都能实现正常增值,那么该投资信托的资产组合半年后大约能增值50%,即其资产可增加到2.25亿美元。债券和优先股仍然价值1亿美元,它们的收益没有增加。因此,假定该公司被清算,债券和优先股持有人不能索要更多的资产份额,剩下的1.25亿美元就是该信托普通股的价值。换句话说,该信托普通股的资产价值由0.5亿美元增加到了1.25亿美元。

    这就是杠杆效应的魔力,但并非全部。要是该投资信托奇迹般增值的普通股被另一个相同杠杆倍率的投资信托持有,那么这些普通股的价值就会在50%增长率的基础上再增长百分之几百。我们还可以以此类推。1929年,这个几何数级奇迹的发现对华尔街的影响已不亚于轮子的发明对人类文明的影响。杠杆奇迹使得投资信托对于所有发起人来说变成相对而言没有成本的买卖。发起一个投资信托,保留一部分普通股;来源于杠杆效应的资本利得,使得信托发起人相对而言比较容易地发起第二个更大的信托;这第二个信托会进一步增加资本利得,并且使得发起下一个信托成为可能。1921年诞生的美洲创始人集团凭借500美元的资本创设了第二家投资信托公司。1927年,这两家公司和后来增加的第三家公司已经向公众发售了7000-8000万美元的证券。不过,这仅仅是开始。19281929年它们以发疯的速度向公众发售股票。1929年底其麾下已经拥有13家公司。创始人集团的总资产价值在10亿美元以上,这么多的资产由最初的500美元控制着。这其中有3.2亿美元是公司间控股资产——集团内部某家公司对另一家公司的证券投资。这种财务上的乱伦是维护控制权和利用杠杆效应的重要手段。

    根据约翰·加尔布雷思著作《1929年大崩盘》一书编辑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