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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的神曲

发布时间:2012-11-28

 王增武

    时下,火爆全球的江南STYLE”已无孔不入,其火爆程度远超2010年龚琳娜的忐忑神曲。201210月,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在China daily上一篇“Regulating Shadow Banking”(2012-10-12)的短文将国内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庞氏骗局神曲再次推向风口浪尖,主要观点有三:

    第一, 从某种程度上讲,国内银行理财产品本质上就是一个庞氏骗局;

    第二, 中国影子银行体系是复杂的,与正规银行系统和实体经济有密切但又是不透明的关系;

    第三, 必须谨慎且灵活的解决影子银行问题,但无论如何必须解决这个问题。

    几乎是同时,华尔街日报撰文1称国内银行理财产品短贷长投类似于美国商业票据市场的翻版,危机期间,美国商业票据市场冻结,导致美资银行出现现金短缺现象。同时指出,历史表明,不透明的金融市场很容易被人滥用,一缕阳光可以向市场提供急需的透明度,同时又可能起到消毒的作用。无独有偶,帽子戏法,IMF在其《全球金融稳定报告》2中明确提出:

    第一,中国银行体系贷款总额占GDP比例为130%,而通过影子银行体系借贷总额占GDP40%,因此影子银行比重不容忽视,需加强风险防范;

    第二,对中国非银行中介的信贷风险和道德风险提出警告,尤其是信托产品和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

    作为上述负面报道的回应,周小川行长3在十八大金融系统记者招待会上明确表示我们影子银行的性质和规模比发达国家的小得多。此外,中国绝大多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都处在严格的金融监管之下,而不是像有些国家那样完全脱离监管。尚福林对此作出补充说目前市场上的信托、理财产品都在银监会的监管范围之内,银监会下一步也会立足实际,对影子银行的内涵、功能、规模、结构、风险等方面加强研究,加强对影子银行的杠杆率、并表风险等的监管,完善行业规则,打击不法行为。同时,还要促进银行改革创新,提供更好的、更安全的金融服务。

    其实,早在2009年,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产品中心曾撰写短文4称循环贷款类理财产品的操作思路隐现庞氏骗局倾向,如某款产品的本息来源于贷款主体偿还的本金、新发理财计划的募集资金和信托贷款转让资金三个方面。部分产品曾出现到期收益打折现象,为息事宁人,前期有部分商业银行银行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补偿或对产品进行展期。对少数问题产品,可以如此操作,试想如果出现一百笔、一千笔,甚至大面积的问题产品呢?商业银行应该如何是好。为此,该文建议:

    第一,控制单笔产品的募集资金量,使其不要超过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贷款主体的偿还额度。如此操作,投资者仅需承担贷款主体的信用风险,而非其他风险;

    第二,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应在产品设计中考虑引入伊斯兰金融机制,限制发行主体的无中生有,应要求发行主体承担贷款主体的部分风险,如考虑引入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自购约束,一旦贷款主体违约,发行主体需用自够资金进行补偿,在此基础上,才能共享收益。

    今天,我们依然保持当初的策略建议,请发行主体深思。

注:

1《中国理财产品为何值得担忧?》华尔街日报,2012-10-17

2 IMF警示中国影子银行风险,中国广播网,2012-10-11

3 周小川:中国影子银行规模不大,人民日报,2012-11-12

4 谨防理财产品市场中的麦道夫现象,2009-10-12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产品中心)

    (文中观点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指导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