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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十条”简评

发布时间:2013-07-17

 金研

    2013年7月5,国务院出台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金融十条)。这次公布的指导意见,核心是在继续执行稳健货币的前提下,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目标是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切实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性矛盾和资金分布不合理的问题,同时要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近期金融市场波动较为激烈,6月流动性危机后中央的快速修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盘活存量货币,用好增量货币,以及此次出台的金融十条一系列举措都强烈释放出了一个共同的信号:短期必须稳增长和调结构兼顾,中长期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是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在控制货币总量、稳定通胀预期的同时释放金融体系的潜在能力,并定向对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供支持则是关键环节,也是当前及今后金融工作的主要方向。

    银监会认为《意见》确立的基本思路就是按照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的要求,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不因经济增速放缓转向宽松,也不因当前一时货币增长较快而转向紧缩。这也意味着此前市场寄望于经济下滑而决策层面放松政策的希望不大。银监会同时指出:要坚持稳健政策,一方面是要把好流动性控制的总闸门,另一方面,就是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即充分发挥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等政策工具对资金流向的引导功能,同时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大程度由市场决定资金价格。通过货币政策引导和市场价格机制将资金资源配置到符合经济规律,亟待转型升级的领域中去,配置到具有经济效率,能够创造就业的企业中去,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实体经济资金使用效率。

    《意见》还具体指出了需要重点配置资金资源的领域。包括加大对现代信息技术产业和信息消费、服务业等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支持企业增强跨境投资经营能力对实施产能整合的企业,支持兼并重组;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要积极满足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以及消费领域的合理信贷需求创新外汇储备运用,拓展外汇储备委托贷款平台和商业银行转贷款渠道支持企业走出去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金融十条是在时隔9年之后,国务院层面再次提及资产证券化,可以说,资产证券化面临再加速。此次金融十条指导意见为银监会主导起草,在资产证券化方面,银监会的解读中最重要的两条为:一是银监会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管不限于包括基础资产还将包括交易结构,预计银监会在初期基础资产的选择上或将有意偏向于小微企业、新兴产业和三农贷款;二是不搞再证券化产品,这点完全符合次贷危机以来国际社会的监管共识。

    当然,控风险也是经济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监管层的相关会议均强调要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从目前中央层面的动作进度来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房地产融资风险、影子银行风险以及国际资本流动风险均有重大政策出台以应对,未来除了在这些领域风险控制的继续推进之外,两高一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金融风险可能是一个新的工作重心,而这也是控风险、转结构并进的一个领域。

    总体来看,此次金融十条可以看作是新一届政府首次在政策层面来给出的解决中国债务困局的纲领性文件,思路是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主要通过鼓励居民部门消费升级、政府部门结构性减税和补贴、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来将企业债务转移到居民政府或者金融部门;通过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来进行全球布局消化过剩产能;通过引进民间资本银行破解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