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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利率市场化图景

发布时间:2013-08-07

 刘杉

    在央行宣布放开贷款利率下限之前,理论界还对中国金融自由化路径存在争论,而就目前利率改革情况看,似乎利率市场化优先的看法占了上风,这既与金融全局有关,也与全球经济形势有关。

    不过利率市场化的关键在于存款利率市场化,而要完全放开存款利率,仍需要等待合适时机。去年央行允许存款利率上浮,既是存款利率改革的试水,也是改革的重要一步,其本身具有标志意义。

    可以判断,在地方债务危机没有充分化解之前,存款利率完全放开不可能。不过即便如此,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并不能就此止步,或采取稳步推进办法,逐渐为完全市场化打下基础。

    利率改革核心是制度建设,也就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各国对存款人的保护存在不同形式,一种是国家信誉担保,一种是存款保险制度。目前中国银行业的信誉仍由国家担保,即便存在银行破产可能,但在清算时,政府往往优先保护储户利益,特别是国有大银行,基本可看作是国家信用的化身,储户无需考虑存款风险。在这种制度下,如果实行存款利率市场化,大银行因为信誉高,必然在吸储过程中占据上风,对小银行不公平。因此,建立统一的存款保险制度,是建立完全银行竞争市场的基础。

    在存款利率完全放开前,首先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不过存款保险制度也非万能,其会增加银行业的道德风险。有经济学家认为,道德风险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储户不顾及银行信誉,只按利率高低来存款;二是银行为获得高额收益,很可能向高风险客户放贷。

    不过在笔者看来,储户作为理性经济人,其追求存款利益最大化的想法无可厚非,只要其在一家银行的存款数量控制在保险赔偿额度内,其必然选择利率最高的银行进行存款。因此,就储户而言,在分散存款风险前提下追求高额收益,会是普遍的选择。

    而真正的道德风险来源于银行,特别是小银行经营风险可能放大。由于银行信誉不同,小银行在存款竞争中处于劣势,不得不提高利率来吸收存款。较高存款利率抬高了银行经营成本,因而这些银行为获得较高利润回报,很可能选择收益高但风险大的资产,从而使小银行风险加大。

    未来银行监管必然强化,而银行破产也将常态化。

    存款利率改革第一步是改革长期存款利率,简化期限结构。

    目前存款期限分为七档,利率都由央行规定,商业银行调整利率弹性小。学界普遍认为,五年期存款占比较小,或可以率先取消该档存款利率管制。 2012年末,五年期及以上存款占比,工商银行仅为0.2%,建设银行不到0.1%。因而,取消五年期存款期限,由商业银行自己制定较长期限存款利率,可视为存款利率改革的下一步。因为这部分存款比例偏小,因而改革不会对银行存款造成较大波动。

    近来市场有传言称国务院已经同意取消五年期存款利率限制,考虑到这部分改革动静小,可以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前即可实现。

    第二步,发展大额可转让存单,增加存款替代品。

    减少存款利率放开波动的有效方法是发展存款替代产品,目前理论界和央行普遍看好大额可转让存单,即所谓的CD。发行对象既可是银行同业,也可是企业和居民。CD具有很多优点,如不记名,可流通转让;金额不固定,可大可小;利率灵活,可固定,也可浮动,但普遍高于同期存款。CD不仅方便银行揽储,更方便储户在高利率和流动性两方面取得平衡,同时也创造新的货币市场工具。

    舆论普遍认为中国推出CD的时机已经成熟,其本身既是存款利率市场化的一部分,同时也不会带给市场过度冲击。有学者认为,CD存款额可能占存款市场的10%左右,因而对存款市场影响有限。

    第三步,放开中短期存款利率限制,实现完全利率市场化。

    利率全面放开后,银行竞争压力增大,利差收入普遍下降,因而最终的中短期利率市场化,将是利率改革惊险的一跃。不过随着利差收入下降,银行服务收费品种也要增加,毕竟银行也是买卖,保证股东权益最大化才是银行的中心任务。不过要做到这一步,必须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后,同时还要降低银行准入门槛,给银行业一个充分自由竞争的市场制度。因为竞争充分,银行要顾及客户选择,收费也会很谨慎。

    存款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好日子结束了,而储户闭眼存款的生活也将随之消失。

    (作者为《中华工商时报》副总编、经济学博士)

    (文中观点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指导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