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八条的新突破
■ 王增武
2013年8月1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金融监管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简称“联席制度”),五条职责和任务分别是: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金融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协调;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以及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的协调。联系会议制度的牵头单位是人民银行,成员单位为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管局,必要时可邀请发改委、财政部等相关单位参加。
就财富管理市场特别是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而言,我们在系列报告—《中国理财产品市场发展与评价(2010-2012)》中针对未来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提供八条建议,鉴于其出现频率较高,所以俗称为“老八条”。其中有两条分别是建立“一行三会一部一委”的协调监管机制和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可考虑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各分管单位协调配合的组织架构。如此看来,联席制度的确定将为我们的“老八条”建议带来了新突破。
目下,推出联席制度的主要背景有四:第一,2013年“一行三会”的风控底线是守住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尤为关注金融机构之间的交叉传染风险;第二,2013年以来由“甲乙丙账户”引发的债市风暴几乎刮倒“一行三会”的所有相关部门,警示作用明显;第三,2012年以来,替代银信合作的银证或银基合作的通道业务规模飙升,此谓“监管真空”的典型案例;第四,2013年8月份之后,商业银行与私募公司以及与证券公司小集合产品的“非标”合作,无不是行走在监管套利边缘的产物。
事实上,联席制度的设立可追溯到2000年,鉴于央行的一行独立,当时的联席会议俨然成为独角戏,更谈不上协调机制;2003年,时任银监会主席曾试图组织三会间的协调机制,两次不定期的协调会议之后也是无果而终;时隔五年后的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引发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在其他事项一栏中提出“人民银行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共同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并未明确由人民银行牵头,虽说是定期召开会议,事实上也没有召开几次会议。这次与过去不一样!有报道称,过去多次联席制度夭折的主要原因在于“人”的协调难度大,而现任央行行长周小川几乎可以统领一行三会的一号首长,具备“人和”的先天优势。
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全球金融监管都向宏观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两个方向发展,俄罗斯更是将原来的分业监管转向金融综合监管,此次的联席制度是对我国金融综合监管的有益尝试,也是应对金融创新不断纵深的有力措施,所以监管部门理应借此机会探索金融综合监管的新机制,而不是像“行人闯红灯”和“行车闯黄灯”等相关政策一样“雷声大雨点小”。去年,深圳前海地区曾试图“一行一会”的金融综合监管制度,如今,上海自贸区也将对此做出有益尝试,如此等等,都是金融综合监管很好的试点机会。
作为全球金融监管的第二个方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虽然现在一行三会都已建立相对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局,并就具体工作做了相应部署,但其并未作为金融监管协调会议的责任和任务之一,建议将其纳入。因为,随着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周期波动,财富管理市场中的金融产品收益也并非旱涝保收,除此之外的道德风险同样值得关注,时下的泛鑫保险便是适例!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财富管理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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