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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政频出背后

发布时间:2013-11-13

  回建强

    近期,深圳、北京、上海接连出台了地方性的楼市调控新政,其核心内容是限购、限贷力度有所加强,如上海、深圳都规定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最低为7成。另一方面,地方新政都强调了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四个一线城市中,只有广州还没有出台新政,也有消息称广州很快就会跟进。

    为什么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前一线城市都有这样的调控动作呢,直接的动因是四个一线城市同比房价上涨压力较大,在前三季度的房价涨幅排行中,一线城市名列前茅。在年初房价控制目标的对比下,在中央政府对控房价不力的地方政府实行问责的机制下,房价涨幅突出的城市必然面临更大的压力,因此,通过推出新的调控政策来缓解市场压力,向中央表明决心的意向就出来了。三中全会固然意义重大,也极有可能提出重要的改革方向和内容,但对于楼市而言,短期内受资源限制,供求关系很难改变,限购、限贷政策还不能很快退出。

    所以我们看到的结果是,在舆论界、学术界,都在讨论房产税的推出将取代土地出让金制度和限购政策,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将更大力度支持首套房和改善型需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不尽相同。

    更应从市场的角度而非单纯人们的意愿来分析问题。当前市场上一个重要的特点是一手房热销,价格波动也较大,各地都出现了“日光盘”,而二手房成交则相对平稳,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异性?这就与相关税收与信贷制度设计有关。

    对消费者而言,只要符合限购政策,购买一手房还是比较合算的,既可以享受一定的信贷优惠,相关税费也较少。反观二手房的交易,不但买方要符合限购政策,卖方也要符合限售政策,如果不是五年唯一住房,就要缴纳高额的营业税,甚至是个人所得税。虽然从最终税费承担的结果看,大部分税费都是由买方承担了,但高额的税费也将相当部分需求挤压到一手房市场,造成一手房市场的持续火爆。

    房地产市场的表象问题房价过高,上涨过高,其背后的规律或逻辑是市场供不应求,但真正的本质问题则是资源占有的不均衡性。当前的制度安排并没有很好的扭转这种现状。

    李克强总理说过,对于既得利益者,触动利益比出动灵魂还要难。房地产市场中当然也存在大量的既得利益者,当然既得利益也有合法和非法之分,我们暂且不论。但住房总体资源有限,而住房又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这种情况下住房资源过度集中在个别人手里,就有可能造成新的社会不公。

    合理的制度设计,能抑制富人过多占有住房,而低收入者也能获得住房保障,并确保整个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运行。限购、限贷政策是在市场供不应求情况下的短期制度设计,能够提高高收入者的购房门槛,但从长期看,从结果看,并不能有效挤压既得利益群里手里的存量住房。

    作为中长期制度设计之一,房产税有必要将征收范围覆盖到存量住房。当前也有很多人反对征收房产税,认为会继续转嫁到穷人身上,并以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为例,说明房产税的威力并不大等。房产税(或者叫物业税)在发达国家施行历史很长,并且效果显著。上海、重庆的试点只是一个开始,正是因为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只是针对增量房或者很小范围的住房进行征收,效果不佳,才反证了这样的结论:目前的试点不成功,要想效果好,必须对存量房进行征税。

    市场供求紧张是现状,而未来供求能否缓解则决定了对市场的预期,预期则进一步强化市场的供求关系。对几个一线城市而言,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而每年常住人口的增长则是实实在在的。据统计,上海、北京每年外来常住人口的净增长数量差不多都是60万人左右,相当于每年增加一个小城市的总人口数。这些人口的住房需求是实实在在增加的,再加上原有人口的住房改善需求,以及投资者的资金避险需求,一线城市的房价很难降下来。所以,他们短期内出台强加限购、限贷的政策就不足为奇。

    那么,应对这种供求关系紧张的局面和现状,未来政策到底是如何构成,短期政策是否退出,中长期机制能否尽快出台?可以期待政策,但又不能急于求成。从中央的政策到实际执行的落地还有一段时间,从实际落实到市场供应的增加更需要时间。回到现实、立足实际,可能对个人或企业而言更重要。

    (作者为北京中房研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测评研究中心副总监)

    (文中观点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指导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