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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统计局CPI权重调整情况估算

发布时间:2016-03-09

 金研

    统计局218日公布数据显示,1CPI同比增长1.8%,涨幅较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主要系严寒天气下菜价上升以及春节假期效应(有一定假期错位拉低基数因素)。但短期因素不改通胀下行格局,尽管2CPI可能受节前大幅上涨影响,继续维持近期高位,但进入3CPI可能便会回落。此外,1PPI同比下跌5.3%,跌幅较上月收窄0.6个百分点,主要系基数偏低导致,环比依然显著下跌。但伴随供给侧改革措施不断出台(例如214日央行等八部委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加强金融支持工业力度,稳妥做好僵尸企业信贷退出),在过剩行业去产能的过程中,工业品价格有望得到支撑,相应PPI或迎来反弹。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五年一调的统计规则,20161月起,CPI进行了新一次基期轮换,统计局对CPI构成分类及相应权重进行了调整。

    首先是大类及构成变化。

    烟酒和原食品大类合并为食品烟酒,另外新增其他用品和服务大类,一并一增,CPI篮子大类数量仍维持八个不变。从细分调查项目的类别调整上,一是原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被拆分到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中,原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被拆分到教育文化和娱乐其他用品和服务中,原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被拆分到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和服务中。二是新食品烟酒下,仅包括粮食、畜肉、鲜菜、鲜果、水产品等,不再包括原食品项下的茶及饮料在外餐饮两项。三是新增园艺花卉及用品宠物及用品养老服务金融服务等居民支出增加较快的产品,以反映居民消费结构新变化。相应,八大类的名称表述略有变化。不过食品非食品两分法并未改变。

    其次是权重变化。

    统计局CPI篮子的八大类构成权重同时进行了调整,其中食品权重有显著下调。推算依据如下:

    第一,根据统计局1月居民消费价格新闻稿公布的1月份食品烟酒CPI变动的贡献率推算:1月份食品烟酒同比涨幅3.6%,对CPI同比贡献1.07%,推算新食品烟酒合计占CPI比重为29.72%

    第二,根据统计局网站《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就CPI基期轮换接受中国信息报专访》一文所示信息,与上轮基期相比,本轮基期的食品烟酒权数下降3.4个百分点(其中,旧口径食品权数下降3.2个百分点),生活用品及服务权数下降1.1个百分点;居住权数上升2.2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权数上升1.1个百分点,医疗保健权数上升1.3个百分点,其他分类权数变动相对较小

根据上一轮2011-2015年基期期间八大类的权重(根据当期各大类同比及其对CPI同比的贡献率推算出的权重平均值),以及上述新闻稿和官方已公布的权重变化率,对新一轮基期CPI的新八大类权重进行测算。(表1

1 CPI篮子权重推算

 

    注:基期指2011-2015年。

    原食品口径权重变化率,包含茶及饮料在外餐饮。故在新食品口径的测算中并未直接采用原食品口径权重+变化率的方法。而是根据食品烟酒-烟酒权重倒算新食品口径权重。

经计算,《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就CPI基期轮换接受中国信息报专访》一文中明确的各项权重增减变化之和为0.1%0,故推测权数变动相对较小的其他分类,也即衣着教育文化和娱乐两类,合计变动-0.1%,因缺乏更多信息,这里简单假设为衣着教育文化和娱乐两类权重各下降0.05%

 

    初步匡算结果显示,新基期下,食品权重从原有的31.42%被大幅下调至25.97%,相应非食品权重则由原有的68.58%上调至74.03%,其中新增的其他用品及服务大类占比并不高,仅约2.21%。这一变化与现阶段居民消费结构变动相适应。

    此次权重调整,特别是价格涨幅较为明显、波动相对较大的食品大类的权重被显著调低,可能导致2016CPI涨幅在数据上进一步降低、波动更为平稳。

需提请注意的是,上述份额为我们在现有可得信息下所做的初步匡算,后期仍需根据统计局公布的后续信息继续调整和完善估算方法及结果。我们较为关注的问题包括:在原食品口径中的占比较大的在外餐饮,以及茶和饮料被剔除出新食品口径后(根据历史数据推测在外餐饮、糖、调味品、糕点饼干、茶和饮料、乳制品等其他食品合计占原食品口径比重或高达43%,占CPI比重约达14%,其中在外餐饮更是大头),虽仍保留在CPI篮子内,但是是被分流入其他CPI篮子七个类别,如其他用品和服务,还是继续保留在食品烟酒大类中,只是由原食品下的细分项,升级为与食品、烟酒平行的中项等问题,对后期CPI的预测有一定影响,仍待进一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