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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与“湖南人”

发布时间:2017-05-03

 

《湖南人与现代中国》 裴士锋/著作

 

 

任何社会和任何时代都需要有“敢为人先”的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前提。盘点一下“敢为人先”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的诸要素吧。先看一看,我们还留存有几分的“霸蛮性情”?再想一想,我们还有多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家国”理想和情怀?又问一问,我们是否还在孜孜不倦地汲取本土先圣的意志和精神力量,以及普天下人类社会进步的思想?还有,我们的行动呢?只是在那市场社会里,作为交易的动物,本能地去牟取最大的利润,还是作为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使命的继任者,仍在不计付出地贡献对人类的关怀?

 

 

湖南人与“湖南人”

文/陈彩虹

“湖南人”和“湖南精神”的绽放时空

思想溪流的汇合,就是奔涌气势磅礴的江河。当裴士锋的“湖南人”,加上湖南人自己的理解时,一个特殊区域上更加完整的特殊群体概念,互补性地生成。所谓“湖南人”,就是在那称之为湖南的土地上,历史地出现过的具有“霸蛮性情+行动主义+理想主义+先进理念”特征的那群人。这个带引号的“湖南人”有两重含义:一重是“历史湖南人”,他们生存和活动于远去了的社会变革时代,他们是王夫之、曾国藩、毛泽东,等等;一重是“逻辑湖南人”,他们超越时空而存在,是共同具有“霸蛮性情”等要素组合起来的一种类别人。

和裴士锋的概念相比,我们添加了“霸蛮性情”的要素,恰好是湖南人自我最清楚也最认同的一种秉性。实际上,裴士锋在他的著作里,这种性情也是随处可见,只是未能将其摆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他的“湖南人”因此失去了几分浓重的霸气,也使得湖南人的鲜明性弱了不少。

由“霸蛮性情”来看“行动主义”。裴士锋的“行动主义”是一般性的,行在言先或言行并重,是其内核。在“霸蛮性情”之下湖南人的“行动主义”,则是行动主义者之中独特的一支。这样的行动主义者,不只是行动重于言说,更在于意志刚烈,行为果敢,不达目的绝不罢休,达到目的绝不言休。尤其是对于那些未有把握或相当时期内根本就达不到的目的,行动者也要“霸蛮”地作为,哪怕只得出“此道不通”的结果。在绝大多数“霸蛮”的湖南人心目中,只要“霸了蛮”,目的就能够实现;如果没有实现,则是因为“霸蛮”不够。基于这样的性情,湖南人常常能够达到一般行动主义者难以达到的目的。

按照预设的框架,裴士锋对湖南人“理想主义”的述说,集中到了“创造伟大湖南”或“湖南民族”兴盛的理想目标之上,导致了他对于湖南历史的误判,尤其在毛泽东从“湖南自治运动”到“改变全中国”的转向处,留下了断崖式的疑问——为一省而奋斗之人,难道可以凭空地在瞬间就完成为一国而奋斗的嬗变?我们对湖南人“理想主义”内容的理解是全然不同的,那个萦绕在湖南人脑海中的“天下”,不可能是三湘四水的地理区域。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们和裴士锋对于湖南人是“理想主义者”的共有结论。在这里,重要的是“理想主义”,而非理想的具体内容。

至于“先进理念”,裴士锋梳理出来的湖南人的文化精神渊源,不论是本地王夫之的学说,还是远自他乡异国的变革思想,富有足够大的说服力。我们唯一需要做的,是重申这样的观点:“霸蛮性情”下的行动主义,如果没有先进的理念武装,那将是封闭、落后和顽固不化的“盲动主义”甚至于“野蛮主义”。或者说,“先进理念”元素,是在社会巨大变革时代里肩负历史使命的“湖南人”,根本不可或缺的。

如果追问,“湖南人”可否有一语概述?那必定是“敢为人先”莫属。这是一种特殊的内在意志,又是一种特殊的行为方式,还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法则。“敢”里有“霸蛮性情”,有“行为主义”神奇的驱动力;“为人先”则不仅是行为的特点,还包含行为的指向,包含弃旧布新的理想,包含“舍我其谁”的领头气概;“敢为人先”当然不只局限于行动,还有对自然、社会和人自我认识上的无惧无畏而“先人一步”——王夫之是如此,曾国藩是如此,谭嗣同还是如此,毛泽东不也是如此?想想看,那些本地的文化精髓和外来的先进理念,哪种又不具有超前性而对现实形成反叛,从而总是受所处时代的掣肘,需要“敢为人先”者去发掘、继承和光大,进而转化成行为的动力和指南?

说到这里,我们毫不犹豫地断言,“湖南人”就是那“敢为人先”的特殊群体,“湖南精神”就是那“敢为人先”的特殊精神。当得到这样的判定后,我又浏览了一遍裴士锋的读本,陡然发觉,他的字里行间不再有历史的风云,不再有时代的差异,不再有个性的区别,有的只是那种独立出来的共有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敢,为人先;敢为人先。我清楚,这是他关于“湖南人”布放下的暗线的逻辑显在化。当我们综合内外的思考进入到一定境地时,灿烂的阳光就会将“湖南人”和“湖南精神”那简约的质地照得透亮。

裴士锋的文字在中国历史变革的全新时代到来时,戛然而止。然而,他带给我们的,远远不止是那个时代“湖南人”的再回顾、再梳理和逻辑化,不止是“历史湖南人”和“逻辑湖南人”的独特认知方式,更是那关于“湖南人”和“湖南精神”费人思量的大量问题。作为当今的湖南人,我选择了两个问题列示在此,试图超越“系统名言”的天堑,努力给予客观性和真实性合一的回答,更是期待四面八方的黄钟大吕之声。

问题之一:从空间上看,“敢为人先”的“湖南人”和“湖南精神”,只可能产生于湖南,还是也可能产生于异地他乡?从时间上看,只可能产生于历史的湖南,还是也可能产生于现在的湖南,拟或未来的湖南?

历史的事实是,“敢为人先”的“湖南人”和“湖南精神”产生在湖湘之境。然而,我们和裴士锋交合的看法表明,在这独有的历史进程中,湖南的山水和社会环境,催生了“霸蛮性情、行动主义、理想主义和先进理念”诸要素,更是佐助了地域上众多的生民将这些要素结合得到位完整,以至于大面积和大流域地叠加成了人们“敢为人先”的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逻辑意义上的“湖南人”和“湖南精神”出现。当世人谈论“湖南人”和“湖南精神”时,不只是谈论属于历史的人物和个性,还有属于逻辑的“敢为人先”的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

从这种逻辑来看,只要具备了“霸蛮性情、行动主义、理想主义和先进理念”要素的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有可能形成“敢为人先”的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因此,我们所称的“湖南人”和“湖南精神”,在湖湘之外的地方,也是可能产生的。事实上,历史上异地他乡的敢为人先者,并不少见。原因很简单,构造这种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的要素,绝非湖南所独有。只不过,它们通常以零散的状态分布,仅有为数不多者集于一身,只生就了“敢为人先”的单稀人数和故事,无法从那些地域里梳理出共有的形态来,建构不成地域性的特种“人”和“精神”。

我们的结论就是,“湖南人”和“湖南精神”是唯一的,只产生于湖南;但也有可能产生于异地他乡——历史不可以重来,逻辑却完全可能再现。通俗地讲,王夫之、曾国藩、毛泽东是历史唯一的,没有人可以再成为他们之一者;但他们那“敢为人先”的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是你、我、他都可能去成就的,也是你、我、他所在的地域都可能去催生和佐助的。如果说,“敢为人先”的“湖南人”和“湖南精神”,值得崇尚和发扬光大的话,那么,看重历史上创造了“湖南精神”的湖南人是重要的,也是必要的;而看重逻辑上的“湖南人”和“湖南精神”,即看重“敢为人先”的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更为重要,也更为必要。

回到湖南本土来说,以时间为坐标,在历史和逻辑统一的“湖南人”和“湖南精神”里,属于历史的那些“人”和“精神”,当然只能产生并存在于过去的湖南;属于逻辑的,则可能产生并存在于现在,以及未来的湖南。和空间上的理解一样,在时间的流域里,逻辑上看重“湖南人”和“湖南精神”更为重要和必要,因为我们生存和生活在当下,并且在走向未来,我们仍然需要“敢为人先”的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

问题之二:作为现在的湖南人,当如何通过“湖南人”来认识当下的自我,又当如何挖掘、继承和光大“湖南精神”?

观察告诉我们,当牵涉湖湘之人之事时,现在的湖南人很容易走入两个误区。一是将自己简单地与“湖南人”划等号,似乎天然地承接了伟大前辈“敢为人先”的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自命不凡,骄横傲物,目中无人——“形”有“霸蛮”之态,“行”却无担当之实,与“湖南人”大相径庭。另一是将自己绝对地与“湖南人”划隔断,认定过往的一切都已经远去,不只是刀光剑影的时光,不只是叱咤风云的人物,还有那段时光里人物的意志或精神——当下是和平发展年代,和谐是时代的主题,那“霸蛮性情”下冒尖之为并不契合眼前情势,反倒是四平八稳,萧规曹随,甚至于浑浑噩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可生存得宽松顺达。“敢为人先”地去行为和思考?博物馆里看看历史中的英雄豪杰都未见得有兴趣,哪里又可能以其为榜样来改造和重塑自己的生活?

虽然说,两个误区的表现大为不同,本质却是一样的:不想或不愿意成为真正的“湖南人”。我不敢妄言,这就是新的历史时期里,湖南人大不若历史上“湖南人”出众的原因。但我可以肯定,这两个误区的真实存在,必定深刻地影响现在湖南人的行为方式和精神状态。看看这些年来湖南同乡写自己的一些文本,大多停留在久远的过去,津津乐道于那时的先圣雄才来满足当下的虚荣;或是割裂完整的历史流程,仅以某些个案来替代群体和史实,甚至于替代共同的属性。如此这般,少有树立“湖南人”为样本的励志大作,更无参照“湖南人”来批判自我的宏论,仅凭借洞庭湖之南这块同生共长的地域,“啃老式”挥霍着历史的资源,或是干脆忘却历史的过去,不知如何去接续历史的传承,自然地,也就忘却了我们所处时代赋予的重任。

任何社会和任何时代都需要有“敢为人先”的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前提。因此,“湖南人”和“湖南精神”源自历史却不只属于历史,产生于湖南却不只属于湖南。显而易见,当下出生、长大、生活和劳作在湖湘之境的湖南人,并不必然就是“湖南人”,也不必然就胸怀“湖南精神”;但地域的同一,性情的相近,特别是本地历史文化传统和精神氤氲的天然熏陶,相比于异地他乡者,具有成为敢为人先的“湖南人”的特殊优势;自然而然,又必定负有挖掘、继承和光大“湖南精神”不可推卸的特殊使命。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当如何思考?我们又当如何行动?

盘点一下“敢为人先”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的诸要素吧。先看一看,我们还留存有几分的“霸蛮性情”?再想一想,我们还有多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家国”理想和情怀?又问一问,我们是否还在孜孜不倦地汲取本土先圣的意志和精神力量,以及普天下人类社会进步的思想?还有,我们的行动呢?只是在那市场社会里,作为交易的动物,本能地去牟取最大的利润,还是作为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使命的继任者,仍在不计付出地贡献对人类的关怀?

以问复问,岂不是已明了何去何从?!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