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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监管下的货币基金将迎来更好发展前景

发布时间:2018-01-03

 

 

 

我国货币基金诞生于2003年,货币基金成立以来,监管机构先后颁发了相应的规定和办法。2004年8月证监会正式出台了《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了货币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组合剩余期限要求等。2005年4月还出台了货币基金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定。随着这些政策法规出台,货币基金的投资和监管框架初步形成,作为一种现金类工具也逐渐被老百姓所认识和接受,货币基金规模出现了大幅增长。截止2005年底,货币基金规模达到约1900亿,占公募基金所有规模的40%。

但货币基金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2006-2007年经济热和政策紧致使货币基金第一次面临大规模的赎回潮,并且首次出现部分货币基金收益为负的情况。2008年次贷危机后,经济走弱和政策宽松,也导致货币基金收益率下降,货币基金规模也有所萎缩,货币基金的投资运作也受到挑战。

2011年之后,证监会出台《关于加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了货币基金投资银行协议存款,提高了货币基金流动性管理的要求。之后随着现象级货币产品,如余额宝的兴起,加上银行和货币基金的融合加深,货币基金迎来了巨大的发展,并一举突破6万亿规模。

随着货币基金规模的爆发式增长,货币基金的安全运作显得尤为重要,政策监管也越来越严格。2016年,证监会发布《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是货币基金监管的根本大法,针对债券信用评级、平均剩余期限、同时对偏离度和流动性指标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2017年,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该规定是《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力补充,也体现了监管层审时度势、实事求是、严格监管的原则。此流动性管理新规对货币基金的持有人集中度、组合久期、估值方法、风险准备进行了差异化的严格要求,也彻底扭转了此前货币基金的发展生态和模式。

可见,在严监管的原则下,货币基金将回归现金管理工具的本源,投资运作也会更加平稳安全。近期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全口径的资管业务,特别是银行理财,影响将是极其深远的。货币基金作为资管类产品的一种,由于已经执行了更加严格的监管原则,投资运作风险和影响更小。同时,货币基金大多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更有助于收益的稳定,加上公募基金享有免税的优势,因而货币基金更可能成为机构和老百姓短期理财的首选。

当前,我国各类货币基金产品服务于超过4亿的机构和个人客户,还有更加广泛和庞大的客户群体有待于开发和服务。而且随着监管政策的完善、基金管理人的勤勉尽职,货币基金也将会以更加崭新的面貌和前景服务更多的客户,做客户现金管理的好帮手和好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