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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产那些事儿(二)

----——一手房交易小贴士

发布时间:2019-04-24

 

 

 

 

【案例】

某小区的业主通过一家银行贷款购买“泳池洋房”,开发商的宣传资料是“户户私家独立豪华泳池”,交房时,业主家里并未配置私家泳池。业主认为开发商欺诈,拒绝再向这家银行偿还贷款本息,银行因此起诉业主。

【说法】

一手房是由开发商依法开发建设,直接出售给购房人且在市场上自由交易的商品房。一手房交易中,开发商与购房人信息不对称,因此常伴随着一些风险。本文将简要介绍一手房交易中的几种常见问题及应对策略。

一、关于一房二卖问题及应对策略

问题: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首付款后,开发商将房屋转卖第三人。

应对策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0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如开发商存在前述规定情形的,购房人可依据此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购置房屋面积误差率问题及应对策略

问题:开发商实际交付房屋存在面积丈量误差,且开发商拒绝与购房人协商解决。

应对策略:《解释》第14条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买受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的、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根据该条规定,如所购房产存在前述问题,购房人可以前述条款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现今大多数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置一手房,个别购房人会因为开发商上述违约行为或其他违约行为,拒绝再向银行支付贷款本息。购房人不应随意中止偿还银行按揭贷款,不应拿自己的信用“开玩笑”;建议与银行协商调整贷款还款方式,并及时通过司法程序依法追索开发商的违约责任。(陈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