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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13

 

 

 

2020年中国经济回顾及2021年展望

□ 路思远

2020年,全球经济继4月大隔离期间深度衰退后逐步修复,加之针对疫情冲击,各国实施了财政、货币及监管等对冲措施,为复苏提供支撑。但鉴于疫情波浪式扩散及反复,各国复苏进程分化,IMF预计2020年全球经济增速或萎缩4.4%。

在此背景下,中国因有效的抗疫措施和较强的经济韧性,成为2020年全球唯一一个没有衰退的主要经济体,2020年前三季度实际GDP同比增速分别为-6.8%、3.2%和4.9%,全年约2.1%。因疫情影响的自然规律及中国财政和货币刺激的特点,修复增长的主线从基建、地产、中上游工业生产,逐步向消费和中下游制造业转换,相应经济修复斜率逐步放缓。2020年11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7.0%,高于疫前2019年12月6.9%的水平;汽车销售支撑消费增速稳步修复,11月份消费增速5.0%;前11月投资累计增速2.6%,其中房地产投资在建安投资拉动下维持韧性,累计增速6.8%、单月增速维持10.9%的相对高位,出口和地产产业链带动制造业投资显著反弹,累计增速-3.5%、单月增速跳升至12.5%。中国产能率先恢复导致海外订单转移,外贸增长超预期,11月出口增速21.1%,进口增速4.5%。通胀延续分化态势,CPI同比受猪肉等食品项拖累,12月上涨0.2%,年涨幅2.5%;PPI同比加快回升至-0.4%,年跌幅1.8%。前11月社融新增规模33.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多增9.7万亿元人民币,人民币贷款新增规模18.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多增2.7万亿元人民币;11月末社融存量增速13.6%,较上年同期加快2.9个百分点,较10月末高位回落0.1个百分点,拐点初现。

展望2021年,全球经济主线仍是疫情和复工之间的切换,鉴于低基数因素,经济增速将大幅反弹,航空、餐饮等行业修复缓慢;就业和劳动力参与率远低于疫前,且修复缓慢,政策支持渐趋温和,但政策宽松拐点未至,通胀预期仍可控。短期内各国首要任务将是疫情防控及疫苗应用,预计至2021年底方有复苏“弱共振”可能。在此背景下,中国经济增速同样会大幅反弹,但预计通胀暂不构成明显压力,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组合不变。

具体而言,增长方面,“十四五”开年政策机遇,叠加疫后内外需回暖、PPI趋稳、产能利用率尚有上行空间,制造业投资受多因素支撑,扩内需政策支持、收入恢复和社交恐惧心理修复,有助于消费需求修复,但海外供给修复、防疫物资需求减少,出口优势将逐步减弱。低基数效应下,2021年GDP同比增速或前高后低,年增幅或在9%左右,上半年深跌反弹的修复惯性仍在,下半年海外产能恢复和地产投资转弱拖累增长,第四季度增速或回归6%左右;环比增速前稳后弱。根据“‘十四五’末达到现行的高收入国家标准、到2035年实现经济总量或人均收入翻一番”的发展目标,2020-2025年年均经济增速需在5.6%左右、2021-2035年年均经济增速需达4.7%~4.8%,加速向高质量方式转变。

通胀方面,猪肉价格仍是影响总体通胀中枢的核心因素,伴随猪价回落,CPI中枢进一步下行。预计2021年CPI全年涨幅或降至1.0%附近,各月走势先低后稳。境外疫情缓解和“十四五”开局,全球财政额外刺激和发达国家基建升温,叠加货币宽松及弱美元环境,大宗商品价格继续获得支撑,预计2021年PPI全年涨幅显著回升至正区间,各月走势前高后低。

宏观政策方面,货币政策自2020年下半年已向中性回归,2021年将延续“三个不变”基调,且保持“正常空间”,相机抉择特征明显,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MLF利率保持平稳,不排除降准以置换MLF补充流动性,再贷款、再贴现、直达实体工具按期退出,政策重心由对冲疫情转为保增长和防风险的平衡。财政政策积极力度有所削弱,对冲疫情的阶段性措施淡出,预计2021年财政目标赤字率或显著下降,不排除推出适应“十四五”发展的新财政工具,如“十四五”建设基金、新经济建设债。

此外,拜登履职总统后,料不会调整遏制中国的战略方向,但与特朗普政府极限施压不同,将更侧重“美国领先”的长期利益诉求,方式上更侧重对话机制,更强调在技术创新和全球数字经济规则等领域的竞争优势争夺,策略上可能会拿中国的利益同其盟友交换。具体到经贸领域,一是美对中关税战和加速脱钩力度减弱,二是双边阶段经贸协议继续执行,三是美国采取多边主义策略对中国施压。整体而言,我国经贸面临的不确定性阶段性有所降低。

需关注的主要风险包括:一是外部环境变化的外溢性冲击;二是中美关系未如期改善;三是抗疫政策退出,企业信用风险超预期恶化;四是跨境资本流动对境内市场的冲击。(作者单位:建行总行金融市场部)

 

 

 

英雄烈士人格利益受法律保护

□ 王伟

  • 法典条文: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条文解读:

本条保护的对象“英雄烈士等”包括为了人民利益英勇斗争而牺牲,堪为楷模的人,还包括在保卫国家和国家建设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已经故去的人。《烈士褒扬条例》对评定烈士的条件作出了规定。《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以案说法:

2013年第11期《炎黄春秋》杂志刊发了洪某快撰写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狼牙山五壮士”中的葛振林之子葛某生、宋学义之子宋某宝认为该文以历史细节考据、学术研究为幌子,以细节否定英雄,企图达到抹黑“狼牙山五壮士”英雄形象和名誉的目的,因此诉诸法院,请求判决洪某快停止侵权、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葛振林、宋学义均是“狼牙山五壮士”这一系列英雄人物的代表人物,“狼牙山五壮士”这一称号在全军、全国人民中已经赢得了普遍的公众认同,既是国家及公众对他们作为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在反抗侵略、保家卫国中作出巨大牺牲的褒奖,也是他们应当获得的个人名誉和个人荣誉。尤其是,“狼牙山五壮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在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伟大斗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群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民抗战并取得最终胜利的重要事件载体。这些英雄人物及其精神,已经获得全民族的广泛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记忆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核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而民族的共同记忆、民族精神乃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论从我国的历史来看,还是从现行法上来看,都已经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部分。文章侵害的不仅仅是葛振林、宋学义的个人名誉和荣誉,也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文章经由互联网传播,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不仅损害了葛振林和宋学义的个人名誉和荣誉以及原告的个人感情,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情感。由于“狼牙山五壮士”的精神价值已经内化为民族精神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部分,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构成侵权,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作者单位:建行河北省分行)

 

 

 

齐力防范“涉老”理财陷阱

□ 周慧虹

日前,媒体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西城法院受理的涉老年人理财案件数量有所攀升。近三年受理相关案件1000多起,案件涉及种类逐年增加,除了老年人与银行机构的纠纷外,还涉及老年人参与证券、基金、信托等投资纠纷。

西城法院此类案件数量的攀升,或可视为“涉老”理财目前所面临问题的一个普遍缩影,也反映出“涉老”理财陷阱不能不防。

老年人遭遇理财陷阱,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自设”陷阱。老年人没有劳动收入,很多只能依靠存款、退休金、养老保险过生活,他们希望实现“钱生钱”,购买理财产品以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的诉求强烈;但与此同时,许多老年人理财知识欠缺,风险意识不足,一心只想着挣钱,根本不考虑风险,我行我素,听不进规劝,从而错误地选择了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

另一个是“他设”陷阱。现实当中,虽然许多老年人根本没想着投资高风险理财产品,但是,架不住不法机构“真保本”“高收益”的虚假宣传与承诺,架不住个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营销人员的片面宣传攻势,继而做出不切实际的投资决定,不自觉地陷入别人挖的陷阱。

一般来说,老年群体收入来源有限,身体、家庭等原因更易面临突发性资金需求,这就决定了他们的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在从事投资理财过程中应当求“稳”,尽可能选择那些安全性更高、流动性更强,结构相对简单的理财产品。

尽力减少“涉老”理财纠纷,更好地帮助老年人走出理财陷阱,必须有的放矢,多管齐下。首先,老年人自己要善于学习,善于听取有益的意见建议。对于有意愿参与投资理财活动的老年人,最好是适当学习一些金融知识,了解金融市场的运行状况,从而为避免自身投资理财的盲目性打下基础。“旁观者清”,老年人的子女亲友,也要关注老人的投资理财,积极为其出谋划策。

其次,作为营销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在服务老年客户时有必要细致入微。面对老年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诉求,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必须详细解释相关产品的风险点,尽量避免向老年客户推介过于复杂和较高风险的理财产品。当老年客户购买相应理财产品后,金融机构不妨给予其更为宽松的犹豫期;理财产品快到期时,金融从业人员也最好能以适当方式,提前联系告知老年客户,防止老年客户遗忘。

最后,金融监管部门要靠前履职,想方设法为老年人顺畅理财保驾护航。针对老龄人口越来越多、“涉老”理财服务需求趋旺的现状,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在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中,应将老年人作为重点对象,积极探寻适老化方式,努力提升宣传效果。日常工作当中,全面深入总结种种涉老理财陷阱,及时发布风险提示,以期引起老年客户及其亲属警觉,谨防受骗上当。除此之外,金融监管部门还应进一步完善自身服务,充分考虑老年人特点,为其进行业务咨询、投诉维权,提供更为便利、到位的支撑,尽力确保老年人无忧理财,乐享生活。

 

 

 

识别短信诈骗 保护个人信息

□ 傅翠婷

2020年9月,某客户来电反映账户有一笔不明支出,表示之前收到自称“房管局”发送的短信,内容大致为可自助办理房产证,要求客户点击短信里面的链接办理。客户点击链接后按要求填写个人账号等信息后发现账户资金减少,来电要求我行协助为其冻结。

客服代表根据客户表述,判断客户遭受诈骗,立即启用诈骗处理三步法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一是挂失登记先保障。为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客服代表征得客户同意后,为客户在线办理账户口头挂失,避免账户资金进一步被转走。二是指引报案挽损失。客户多次提出要追加损失资金,客服代表安抚客户情绪,并快速指引客户报案处理,以便警方及时介入协助客户追加损失资金。三是后台核实早防范。客服代表将客户的情况登记工单交由后台人员进一步核实。经调查,收款方为境外POS机,而且当时客户在操作时曾收到短信验证码,并在不明链接上输入,导致资金最终转至对方账户。我行及时电话回访客户,告知客户相关查询详情,以协助警方进一步调查,并提醒客户用卡安全等注意事项。

随着互联网技术、物理技术的发展,木马链接、钓鱼网站、认证短信的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诈骗分子以不同的借口、相同的套路以假乱真。短信诈骗事件是诈骗成本相对较低的行骗方式,只要客户按照短信要求登录钓鱼网址输入姓名、证件号码、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后往往就会被不法分子截获,通过银行、商户或者第三方支付的各类快捷支付渠道发起购物申请时,便可通过短信验证码完成银行卡盗刷,使客户财产遭受损失。因此,银行一方面要不断加强技术安全防范,同时,也要多渠道加强客户宣传教育工作,如从网点渠道、官方微信号、手机APP多触点推送诈骗防范案例,增强客户自觉保密个人账号、手机号码、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的意识,提升客户自身的反诈骗能力。(作者单位:建行远程智能银行中心广州分中心)

 

 

 

以实际行动践行不拒收人民币

□ 陆彬卿

2020年12月末的一个清晨,一名拎着一大袋子零钱的客户在浙江省嘉兴海宁支行营业部大厅里来回踱步,脸色显得焦虑不安。大堂经理见状立刻将客户引导至低柜处,询问中得知客户一共拿了约4000枚一元面值的硬币,因看到网点人流量大,不好意思开口。网点立即安排员工进行清点,最终共装了40盒。

“谢谢啊,你们这么忙,我这里又那么多硬币,我还怕你们没时间点,那我又得再来一次了!”客户感谢道。

“没事!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人民币是法定的流通货币,银行不应该以忙或者破损等借口拒收人民币。银行作为服务型企业,更要以客户的需求为重,急客户所急,帮助客户解决困难,以实际行动践行不拒收人民币。

 

 

 

一封表扬信

□ 韦梦媛

上午十点多,广东省汕头安平支行营业厅人来人往,一位阿伯笑容满面,正在服务台上奋笔疾书。这是什么情况?时间倒退到半小时前。

“请A019号到2号窗口。”伴随着熟悉的广播声,老伯面带怒气走了过来,大堂经理林湘芬主动上前搀扶:“阿伯,我扶您过去吧。”阿伯理也不理,手一挥,径直向窗口走去。

2号窗口郑燕君准备就绪,微笑举手示意:“阿伯您好,请问您要办理什么业务?”“这个账户是之前开的,怎么名字打错了?马上给我改过来!”阿伯怒气冲冲将一本活期存折摔进来。

“阿伯,您别急!把身份证件给我,我帮您查下。放心,一定给您处理好!”看到满脸“乌云密布”的客户,郑燕君马上安抚并开始处理业务。林湘芬迅速递上茶水,了解事情起因。

通过攀谈,大家得知阿伯年纪大,这一问题困扰了他好久,没有解决好心里很烦闷。今天刚好路过,于是“气势汹汹”讨说法。

郑燕君是业务能手,经验丰富。在她的熟练操作下,业务很快顺利办好。接过新的存折,陈伯笑容逐渐舒展开来。

“你们真是太专业了!我刚才又急又气,态度不好,你们非但没怪我还这么耐心,我要给你们写表扬信!”

事情峰回路转,于是有了开头阿伯奋笔疾书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