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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中国建行实行一案双查 重大恶性案件上追两级

发布时间:2014-02-24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014年,中国建设银行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行、严肃责任追究、维护铁的纪律的方针,总行采取五项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充分发挥问责制度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全行员工的合规经营意识,为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进一步加大对案件和重大违规问题的问责力度。全行认真落实监管要求,严格执行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发生案件和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机构,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案件问责上追两级,重大恶性案件上追两级以上;发生百万元以上案件的,给予案发机构主要负责人记大过以上处分;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给予案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上一级机构分管负责人降级以上处分。加大总行直接查办力度,对违纪违规问题涉及总行管理的人员,对子公司、海外机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总行直接进行查处,性质恶劣的要通报全行。

严肃不良授信业务问责工作。建设银行将进一步细化授信业务问责标准,对于情节或后果严重的违规失职行为明确处理档次,统一问责尺度;总行研究制订不良授信业务责任认定及追究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规范问责流程,推进和强化授信问责工作;今年将在全行组织开展不良授信业务责任认定及追究情况的效能监察,重点抽查造成大额贷款损失和批量转让不良贷款的问责情况,进一步推动授信业务问责规范化、标准化;各行要提高授信问责时效性,对于进入损失类的不良授信业务应及时认定,避免核销前突击问责,确保问责质量。

规范检查发现问题问责。坚持“谁检查、谁认定、谁负责督促整改”,建设银行将研究制定检查发现问题责任认定及追究工作管理办法,简化问责流程,确保检查发现问题得到及时认定和处理。将检查发现问题的问责率纳入相关评价指标体系,严格考核。为确保问责质量,对内部审计认定为“比较严重”等级以上的问题,以及外部审计、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任人处理要由一级分行核准。

加强监督,提高问责工作执行力。建设银行将加强对大额不良贷款问责情况的监测,发现问责不全面、不到位的将责令分行进行整改,处理偏轻的要追加处理。各行也应利用现场检查、台账监测等方式对下级行问责工作进行监督,特别是一些问责新规定、新要求的执行情况。要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深入分析总结,及时查找漏洞,对性质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通报,警示全行,提升员工风险意识。

加强基础管理,提升问责质量。近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将案件问责、检查发现问题问责等情况纳入其评估指标体系,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以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管评价。各行应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加强基础管理,逐步完善问责机制,严格执行问责标准,不断规范问责程序,加大对下辖机构的检查指导力度,加强对责任追究情况的统计分析,积极做好监管检查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