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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建行: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融入银行经营管理

发布时间:2015-08-05

近日,建设银行党委印发了《中国建设银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坚持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狠抓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惩治和预防腐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全行转型发展提供保障。

《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和政治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意见》指出,落实主体责任就是党委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意见》按照中央及建设银行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将主体责任融入银行经营管理,明确了10项主要任务,包括严明党的纪律,维护中央权威;持续改进作风,切实纠正“四风”问题;严格选人用人,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滥用职权;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廉洁教育,坚持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案件查办,维护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严肃执纪问责,做到有贪必肃、有腐必惩、有责必追;健全长效机制,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纪委工作的领导,为纪委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障等。《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对各级党委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分别提出工作要求。为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意见》明确了7项保障措施,强调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报告和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约谈和廉洁谈话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等。

下一步,建设银行各级党委将抓好学习贯彻、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具体要求,找准着力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