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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责任险条款老保额低 亟待精细化
发布日期:2014-04-15

“许多经营涉外业务的律师机构前来咨询,希望协会推荐一些保额更高的律师责任险产品,目前律协正在做进一步调研。”上海市律协负责人在近期举办的一场研讨会上谈到,“2002年以来,市律协一直以协会为单位为律师投保律师责任险,但现在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国内保险公司的律师责任险保障条款多年未变,关键条款如"重大过失"认定不清,导致保险金额和承保范围与其他险企之间相差甚远。”为律师过失“买单”

近年来,国内律师执业风险不断凸显,且律师跨国业务风险系数也在提升。去年,两家北京的律师事务所—通商和竞天公诚在加拿大被以瑞士信贷、美银美林为首的11家国际投资银行告上法庭。

“这一事件过后,很多律所来咨询相关保险业务,目前律协正在积极调研。”上海市律协负责人表示,为降低律师工作中的种种风险,市律协为全市律师事务所投保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市律协与承保的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上海律师在国内以律师身份从事业务时,由于过失行为致使委托人遭受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这份保险合同引发沪上首起“律师执业保险案”—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与上海市竞业律师事务所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最终,原告竞业律师事务所胜诉,险企被判赔付其175940元。

市律协负责人表示,“无可否认,律师执业责任险在保障律师权益、减少风险损失方面发挥不小的作用。但随着律师执业风险程度提高,保障范围及保额等方面的限制,都无法真正实现其作为专业责任险基本的保障功能。”保障范围有待扩大虽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投保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而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但在律师责任险推行过程中,国内险企在条款设计上过于粗糙,缺乏细致的分类,导致投保人风险保障需求得不到满足。“律师执业风险加大,但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没有随之增加,根本无法覆盖到一些基本职业风险”,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表示,“其中最明显一点就体现在保障范围的差异上”。

记者了解到,在保险责任方面,有些保险公司规定保险人仅限于“律师事务所”。但专家指出,成熟的律师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范围更加广泛,不仅包括“律师事务所”,还包括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注册律师和其他雇员;另外,保险公司的服务地点也不仅限于中国境内,保单可自动扩展至全球,且在服务内容上不限于“办理委托人委托的法律业务”,只要是提供广义的法律服务过程中即可。

“与国内大多数保险公司做法不同,国外许多险企在律师责任险的设计上采取差别费率,通过对产品的精细化规定,进行合理定价,从而处理好责任赔偿限额与满足市场需求的矛盾”,复旦大学保险系的李教授认为,包括在重点过失的认定上,保险公司首先需要进行损失量化。

数据显示,2012年国内责任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83.77亿元,同比增长24.16%,占财产险业务比例为3.45%,占财产险公司业务比例为3.32%。但近年来,保监会已经将发展责任险市场作为财险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在监管人士看来,国内财险公司应寻找更好的利润增长点,将注意力拓展到责任险等诸多领域,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各种财险产品。

 

 

来源:上海金融报  20140415